首頁 所羅門王的寶藏

第2章 遇見亨利·柯蒂斯爵士

我已經五十五歲了。到了這把年紀,我卻拿起筆,嚐試著記錄一段往事,這聽起來很新鮮。寫作的時候,我一直在想:如果真能完成這本書,那將是怎樣一個故事?或許是因為從很小的時候起,我就開始獨自生活。這一生,我經曆了很多事。當其他孩子還在上學時,我就開始在舊殖民地裏做買賣,以維持生計。我做過商人、獵人、打過戰,甚至還采過礦。在短短八個月前,我發了一大筆財,雖然還不知道具體數目,但確實是一筆相當驚人的財富。但是,如果為了這筆財富,讓我再次經曆過去十五六個月的種種艱苦,我肯定不願意。就算知道最後一定會平安歸來,會得到一大筆財富,我也不願意。我生性膽小,不喜歡暴力,討厭冒險。我不知道為什麽會寫這本書,這不是我的老本行。雖然我喜歡看《舊約全書》和《英戈爾茲比傳說故事集》,但卻不擅長與文字打交道。所以,還是讓我先找找寫這本書的原因吧。

第一,因為亨利·柯蒂斯爵士和約翰·古德上校請求我寫這本書。

第二,因為左腿疼痛,如今我在德班休養。自從被那隻該死的獅子咬傷後,我就留下了病根,現在情況更加糟糕,走起路來一瘸一拐得厲害。那隻獅子的牙齒肯定有毒,不然的話,已經愈合的傷口怎麽會在一年後又裂開了呢?像我這樣一個打死過六十五隻獅子的人,居然會被第六十六隻獅子像嚼煙草似的咬傷了腿,實在讓人不可思議。這下我的計劃全被打亂了。我是個按部就班的人,實在不喜歡這樣的生活。

第三,我的孩子哈利在倫敦一所醫院實習。醫院的工作有時很無聊、很沉悶,甚至解剖屍體也會讓人覺得枯燥。於是我決定寫這個故事,想讓他開心開心,一兩個周不淘氣。不管怎麽說,這個故事很有趣,能給他的生活增添幾分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