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肇事司機已經自首,並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作為一個事故科的處理人員,就可以抓起驚堂木,“啪”斷案了。何敬業叫蕭錯坐下說話,可蕭錯仍然固執地站著。不管你站著,還是坐著,這個案子還是要斷的。
於是,何敬業說:“從盤查的事故現場來看,蕭楚格當時是在行車道上被撞,屬違規在先。而肇事司機張友和,並沒有違章駕駛。另因當天霧大,有部分天災因素,現在肇事司機張友和已經自首,態度誠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要從輕或減輕處罰。當然受害人死亡,司機是要承擔責任,應當賠償一些喪葬費、死亡補償費。此外,可以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何敬業停下話,他想聽一下群眾的呼聲。顯然,作為群眾,蕭錯對這種處理意見,是極其不滿的,而且是怒氣衝天,他立刻朝何敬業身上摔了一句狠話:“照你這麽說,賠點錢就算了嗎?格格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誰殺了她,我都會要他以命抵命!”
何敬業知道,不說個明白理出來,蕭錯肯定不會罷休,一旦要鬧起來,剁了誰全家,那都是正常的。所以,不管蕭錯聽不聽,他都得接著說:“你要麵對現實,要分清交通肇事罪與意外事故的界限。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失,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為人,由於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則不存在罪過,因而不能認定是犯罪。”
蕭錯盯著何敬業,左看右看,看了又看,他想發火,但他麵對這個慈眉善目的老人,他忍住了,隻是輕聲問道:“我現在不想跟您侃法律條款,我想知道您的‘行為人’,指的是誰?”
“這個行為人,就是張友和。格格突然出現在行車道上,在這種情況下,張友和對她的死亡根本無法預見,也就不存在預見義務,主觀上不存在過失,也就不應對格格的死亡負刑事責任,怎麽能‘以命抵命’呢?當然,張友和所交代的肇事過程,是否屬實,我們還要等法醫死亡分析報告出來,才能最後定局,我之所以跟你說這些,是讓你有個心理準備。”何敬業在說這些話時,他並不清楚,在這個車禍的背後,在這個“當然”後麵,還會隱藏著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