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你有罪:詭案現場鑒證2犯罪升級

第44章 奇怪的起火原因

經DNA鑒定,兩具屍體分別是黃滿華的丈夫李瓊和三歲的兒子李維維。關於屍體檢驗結果,蘇采萱的法醫報告上這樣寫著:兩具屍體的呼吸道內有煙灰、炭末附著,證實死者在遭遇火災前尚有生命體征。血液中有高劑量的一氧化碳成分,係燃燒產生的一氧化碳隨著被燒者的呼吸運動被吸入體內,與血液中的血紅蛋白結合,形成碳氧血紅蛋白。此外,由於高熱作用,兩具屍體的喉頭、氣管和支氣管黏膜有充血、水腫、形成水皰等現象。兩具屍體的體表、軟組織及骨骼均無創傷,內髒無中毒跡象。

結論是,兩具屍體均係在具有完整生命體征時被燒死,而非死後焚屍。

消防局則始終未對起火原因有明確的結論。現場損毀嚴重,電路沒有起火痕跡,更無人為縱火跡象。對燃燒現場的損壞物品及焦炭進行化驗,均為家居日常用品的遺跡,未發現易燃易爆品的蛛絲馬跡。

起火原因則圈定了煙頭引燃、小孩玩火等誘因,消防隊無法給出準確的判斷。

接下來,李瓊和李維維的遺體火化、出殯,一切按部就班。一場淒慘的火災造成的傷害在逐漸愈合,從人們的記憶中淡去。

但仍有兩個人對這場火災耿耿於懷,無法釋然。

李觀瀾坐在辦公室裏,手裏把玩著一片透明的、厚厚的玻璃碎片,眉頭微鎖,若有所思。

嚴格來說,這場火災沒有明顯的疑點,法醫鑒定報告也顯示死者無被殺害焚屍的跡象,與刑警隊沒有關係,李觀瀾完全可以放手不管。畢竟,曲州市是一個人口超過一千五百萬的省會城市,流動人口近四百萬,刑事案件多發,李觀瀾的事情已經足夠多,即使不眠不休,也管不過來全部案件。

但李觀瀾卻做不到那樣瀟灑,這場火災像一塊巨石,沉沉地壓在他的心頭。有一個揮之不去的疑點,讓他無法罷手。也許是與生俱來的追根究底的性格特點所決定,也許是作為刑警的職責所在、使命所在,也許是對生命的尊重,在他內心深處,不肯讓任何一條生命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