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市裏後沒幾天,我就和老媽大吵了一架。我覺得她還在用十年前那老一套方法教育我,整天在耳邊說誰誰誰幫過咱們,要記著,家如果有事相求,一定要跑得快點,做人要知恩圖報……我實在聽不下去了,忍不住發了頓牢騷,緊接著就被老媽很不客氣地請出了家門。沒辦法,隻有先在同事家借住幾天了,等母親大人消了氣,再說回去的事兒。
我還是堅持著每天兩點一線的作息規律,隻不過從以前的家——公司變成了同事家——公司。為了不影響我們同事小兩口的正常幸福生活,我主動選擇每天晚些回去,好給他們多留出來點私人空間。
在這段無聊的日子裏,我瘋狂地迷戀上了喝酒,幾乎每頓都要來一杯。我發現白酒真是個好東西,一口下肚,胃裏頓時火辣辣地,你隻要能壓得住這第一下,那股熱乎勁兒用不了多久,就能直達你的四肢百骸,說不出的受用,就像剛蒸完個桑拿,渾身都是懶洋洋的,等二兩進去,就什麽煩心事兒都沒了。
至於工資低掙錢少,挨罵吵架,這些都不算個事兒,反正你愁也是這樣,不愁也是這樣,那我們何苦要愁呢?
有一位哲人說得真好:生活就像被強奸,如果你無力反抗,不如就學會享受吧!半斤以後,舒舒服服地回去往**一躺,也不用做那惱人的夢,第二天舒服一天兒!
我和我的女朋友,就是在這段日子裏認識的。
那天晚上我正一個人在街邊的夜市上喝悶酒。模糊記得當時已經幹掉了兩小瓶二鍋頭和三瓶啤酒,心情格外得好,正感覺自己天下無敵呢。就聽見身後一男一女在爭吵。
男的說:“我說姑娘,我可是正規營運的,打著表,從火車站到這裏十二塊錢,隻少不多。”
“你快拉倒吧!”姑娘也不甘示弱:“從火車站到這,都是九塊錢,最多十塊,我給你十塊都夠不錯的了?你知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