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你有罪:詭案現場鑒證

第32章 砧板血痕

李暉堂時下不在富蘊鄉家中,據其家裏人和同鄉的朋友講,李暉堂去了河北唐山做皮革生意。

在與唐山警方聯係後,馮欣然帶領兩名警員北上唐山,尋找李暉堂的下落。

李觀瀾則率人對發現屍體殘骸的單元樓的六套房屋逐一進行現場勘察。

這六戶人家在樓裏“鬧鬼”後都相繼搬離,室內除去蒙上灰塵外,還保留著一年前的原貌。隻有陳桐家做過全麵裝修,使得最具嫌疑的犯罪現場麵目全非,掩蓋和破壞了凶手可能留下的一切罪惡痕跡。

在偵破分屍案時,經驗豐富的偵察員會從幾個方麵尋找證據,包括發現現場濺落的血跡、拋甩的血跡,尋找死者的遺留物品,還要注意有無濃烈的香水味和燒衛生香的情況。

但是由於這起案件曆時已久,陳桐夫婦又把室內的牆壁徹底粉刷過,廚房和衛生間也都經過全麵整修,使得案件在偵破伊始就出現非常不利的局麵。

現場勘察結果不出所料,在六套住房中,未發現任何血跡和可資作為證據的殘留痕跡。

李觀瀾詢問陳桐家的前任房主徐匯先:“李暉堂和冷惠在租住你的房子期間所使用過的物品,後來都是怎麽處置的?”

徐匯先說:“他倆租我那套房子的時候,裏麵還有整套家具,床、沙發、桌椅,包括廚房的用具。李暉堂兩口子從農村過來,什麽也沒添置,我那些東西也沒地方擱,就讓他們用著。後來把房子賣給陳桐,我就把能處理的家具都賣了,處理不掉的日常家什,都堆在一個小區的自行車庫裏,我二叔在那兒看車庫。”

李觀瀾說:“能不能麻煩你和我們的人跑一趟,把寄存在自行車庫裏的那些東西拉到警隊去,也算是物證。如果檢查不出什麽東西,自然會完璧歸趙。”

徐匯先連連應聲:“那行,配合公安工作是公民應盡的義務,那些東西也都不值錢,還不還回來都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