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和佛學的發展有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稱為格義,第二個階段稱為教門,第三個階段稱為宗門。
一個人初學外國語的時候,必須先把一句外國語翻成一句本國話,然後才能理解。他學說外國語的時候,也必須把他要說的一句話,先用本國話想好,然後再翻成外國話。他的話是用外國話說的,可是他的思想是用本國話想的,所以必須經過這些翻譯程序。
一個國家的哲學,傳到別國的時候,也要經過類似的程序。佛教初到中國的時候,當時的中國人聽到佛教的哲學,首先把它翻成中國哲學原有的術語,然後才覺得可以理解。宣揚佛教哲學的人也必須把佛教哲學的思想,用中國原有的哲學術語說出來,然後中國人才能理解。這種辦法當時稱為“連類”或“格義”。《高僧傳》說,佛學大家慧遠向聽眾講佛學的“實相義”,費了很多的時間,聽眾越聽越糊塗。慧遠又用莊子的道理作解釋,引“莊子義為連類”,聽眾就明白了。(《高僧傳》卷六本傳)
《高僧傳》又說,另一個大佛學家法雅,因為他的學生對中國原有的思想有一定的了解,而對於佛教哲學了解得很少,他就把佛教的哲學同中國原有的思想聯係起來互相解釋。這種辦法,當時稱為“格義”(《高僧傳》卷四本傳)。
在當時的思想界中,一般都認為玄學和佛學基本上是一致的,所以它們的概念可以互相通用,它們的語言可以互相翻譯。
隨著對佛學的進一步的深入研究,佛學和玄學逐漸劃清了界限。就翻譯這方麵說,大翻譯家鳩摩羅什傾向於意譯。意譯就不免有“格義”、“連類”之處,他的學生道生就簡直用玄學的語言作文章了。以後的翻譯逐漸改用直譯,重要的概念術語都直接翻音,有名寺院的大宗派,大都各奉一部佛教經典作為教義。所謂“三玄”(《周易》、《老子》、《莊子》),他們都不怎麽提了,這是佛教和佛學在中國發展的第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