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日。
今天發生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記下來,那就是我見義勇為了。
我忘帶鑰匙,放學沒有直接回家,而是留在班裏寫了一會兒作業,等到了媽媽下班的時間,才收拾書包回家。
離校前我去了一趟廁所,卻看見幾個初二的學生正在欺負我們班陳亮。
陳亮平時穿的衣服髒兮兮的,大家都不愛跟他玩,但我沒想到會有人專門欺負他。
那些初二的學生嘴上叼著煙,帶頭的叫夏冰,全校都認識他,學校裏有名的小混混,據說在社會上也有些關係。
我本來很害怕,想裝作沒看見,可我又想到了哥哥,哥哥考上公安大學了,等他畢業就要當警察了。
我有一個警察哥哥,麵對這種以多欺少恃強淩弱,我不能退縮。
於是我衝上去救了陳亮。
我拽著他跑出了廁所,那些人肯定沒想到我會出手救人,他們都愣住了,然後追著我倆滿校園跑。後來被一位沒下班的老師發現了,他們才不敢追了。
我問陳亮:“他們總欺負你嗎?”
陳亮說:“是。”
我又問:“那你為什麽不反抗?”
陳亮就不說話了。
他看著真可憐,我就跟他說:“以後再有人欺負你,你就反抗,至少也得告老師吧。”
他還是不說話。
臨分別的時候,他非要給我買一根冰棍,不過我沒要。
哈哈,感覺自己想一個除暴安良的俠客,哥哥應該會為我感到驕傲吧。
再往前翻,日記裏就沒有關於校園欺淩的內容了,都是些瑣事,今天丟了支筆啊,昨天跟哥哥聊了qq啊之類,純粹的流水賬,看起來卻無比的舒服溫暖。
這才是一個人該有的少年時光。
閆儒玉合上日記本,他已明白了給他提供地址之人的意圖。
複仇!
為這個生前受人欺淩,死後連身份都被抹殺的少年複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