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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殺人

第二百三十一章 殺人

這條新聞的點擊量竟然已經幾百萬,讓我不得不懷疑這個點擊量的真實性,就怕是真的,那麽多人瀏覽過的情況下,肯定有些人會上心,萬一運氣不好叫我碰到了……

現在可好了,我去雲南的行動更難了。

警方也通緝我的情況下,我真的是見光死。

趙家這一手真的是漂亮,如果那條新聞裏所有的案件都是假的也行,關鍵是我真的在鄭州和濟南殺了人,這種情況下,哪怕其他的案子跟我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哪怕這個髒水潑的有多麽明顯,我都無法推脫。

百口莫辯。

在新聞發出的那一瞬,這一切就變成了事實,再也無法挽回,那些案件無論真假,我都是凶手。

付錢走人,給錢的時候我特意低著頭,生怕餐館老板看到我的臉。

被通緝的感覺真是可怕。

我承認我殺了人,但他們該殺,我不殺他們,他們就要殺我,我別無選擇,可是除了道上的追殺,我還要背負逃犯的罪名,縱然是殺了人,我也覺得冤枉。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今天他們給我扣了這麽多帽子,明天可能就會爆出更多我所謂的“黑曆史”,說不定還會說,林方這個人,曾經在小學的時候就偷同學東西,高中就打架欺負同學,大學的時候還企圖下藥毒室友,還有過強女幹的前科……

無中生有的罪名,或許還有一大波,反正連最重的殺人罪都已經被我頂在頭上了,那麽其他的罪名,也就是讓人們“了解”到,林方這個人有多惡劣,多該死。

老板姓很少有懷疑新聞真實性的,他們或許會覺得新聞有標題黨,或許會覺得程度被誇大,但通緝令這種事……沒有人敢懷疑真實性。

可以說,我“真的”是哪些案件的凶手,因為已經沒有人不相信了。

我又買了一身行頭,寬大的鴨舌帽擋住我的臉,我坐在一個僻靜公園的長椅上,這裏基本沒有遊客,我看著手機,那條新聞下的評論,滿屏望去,都是罵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