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舍棄
把匕首拿到公園的衛生間裏洗掉血漬,擦幹淨後重新別在腰裏,而我卻發現,我的手,早已沾滿鮮血。
我用力的搓,使勁搓,擠了一大把洗手液,把手都搓紅了,甚至搓出血。
但我還是感覺,我的手很髒。
洗不掉的髒。
在青島的時候,我在別墅門口殺人,因為我不殺他們,他們就要殺我。
在濟南的時候,我在沒有監控的路上殺人,因為我不殺他們,他們就要殺我。
在鄭州的時候,我在小區裏光天化日的殺人,因為我不殺他們,他們就要殺我。
我用刀,用槍,背後偷襲,正麵硬剛,各種手段都用過,手上早已沾滿鮮血。
但我心中無愧,我光明正大,他們既然來殺我,就該做好被我殺掉的準備!
趙東人已經死了,我把他扔出去,我沒有做錯,我可以不管劉平他們的死活,但我身邊還有李德友,還有崔穎,我不能讓走屍這麽大的危險在身邊。
我殺掉曹三,殺掉周萍,一方麵是因為當時是生意,我受雇於黃昕,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另一方麵,曹三和周萍聯手設計,差點把我也幹掉,我反擊,沒錯。
在刁狼嘴,我甚至把他們兩個人碎屍,讓他們魂飛魄散永世不得超生,連孤魂野鬼都沒得做,那也是他們害我在先,他們滅了全村的人,該當如此!
當初在墓裏,我借屍王之手殺害胡翔,那也是他應有的報應,他利用我,讓我給他賣命,一開始就騙我,其實他根本沒有辦法救梁恒,而且他還差點殺掉我,我那麽做問心無愧!
一路走來,我手上早已沾滿鮮血,有自己的,但更多是別人的,可我殺的每一個人,都是他們對我動手在先,他們想害我性命,我報仇,無可厚非。
但是,就在剛才,我殺了一個跟我毫無關係的人,一個路過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