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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73章 未成年人保護法?

秦王政二十一年臘月二十日,連日的雨雪終於結束,安陸在冬陽普照下,氣溫開始回升,前幾日窩在家裏避寒的士伍農夫們,也紛紛開始出門活動。在他們閑談裏占據頭條的,自然是前幾天震驚安陸全縣的“朝陽裏吏通賊盜墓案”了!

安陸縣城縣獄內,在經過獄掾喜連日審訊後,這場案件基本塵埃落定,落下了帷幕……

這起案件中,湖陽亭亭長黑夫,一手發現了匿名投書的真相,並順藤摸瓜,擒獲盜墓賊人和裏吏敗類伯毋。他作為重要的證人,連續幾天都被傳喚到縣城,參與案件審理。

審訊中,喜大人依舊正常發揮,精確地遵循秦律的條款,抽絲剝繭,賊人們在他連續的詢問中敗下陣來,紛紛供認了自己的罪行,就算抵死不認的,也在密密麻麻的證據麵前低下了頭。

其中,當屬那個冒名為“敞”,實名為“猩”的盜墓賊頭目罪行最為惡劣。

據喜查證,這個“猩”本是南郡江陵縣公士,數次在夷陵、江陵盜掘楚墓,被人舉報後,他拋家棄子逃到了新市縣。在新市山林裏藏了幾個月後,猩更易名號,自稱“敞”,開始重新組織盜墓團夥。他們晝伏夜潛,禍害了新市、安陸不少墓葬,而安陸的鬥辛墓,是最大的一次作案……

猩的幾個同夥,除了少年興和那個死掉的倒黴鬼是楚人外,其餘都是秦人,或是和猩一樣的逃匿遊蕩者,或是附近的窮漢。這三個秦人,最後都因“盜發塚罪”,被判處“黥為城旦”,也就是麵上刺字,加入安陸縣的工程作業大隊,而且沒有刑期,是永久性的……

至於猩本人,作為這起盜墓的組織者,他的罪要更重一些,除了“盜發塚罪”外,還有“將陽”、“累犯”、“教唆”等罪名,數罪並處,最後判了秦律裏較為殘酷的刑罰:車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