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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審當賞罰

第74章 審當賞罰

聽聞黑夫有事請教,喜完全轉過身子,看著黑夫身上沉甸甸的錢袋,笑道:“哦?莫非是對賞賜之數不解?”

方才在縣獄堂上,除了宣布黑夫升為上造外,喜還宣布了對湖陽亭眾人的賞賜。

這起案件裏,賊人雖有六人,但四秦人二楚人,且沒有殺人劫財,依然不能構成“群盜罪”。除了盜墓賊的頭目“猩”是通緝令上的案犯,值黃金20兩外,那三名秦國盜墓者,各值7金。而死去的楚人盜墓者,以及楚國小男子興,因為是外國盜賊,各值2金。

所以盜墓賊們合計賞45金。

這次分金,可不像上次與垣柏的私人賭約一樣,由黑夫說了算,而是官府按照湖陽亭眾人的功勞,將賞金分成幾份。

黑夫作為亭長,更一手促成了這次緝捕盜墓賊成功,居功至偉,可獨得20金!

求盜東門豹參與了擒拿盜墓賊的戰鬥,又是亭部副手,可得7金。

小陶、利鹹也參與了戰鬥,每人可得5金。

季嬰雖是郵人,但匿名信事件因他而起,再加上報案有功,賞4金。

魚梁也參與了報案,賞3金。

就連亭父蒲丈,也因為在眾人外出時看守亭部,得 1金。

如此分下來,湖陽亭眾人都得到了一些錢,皆大歡喜。

小小安陸縣,當然沒太多黃金儲存,所謂的金幾兩,更多是作為一種大麵值的貨幣稱量單位,實際發放時,仍是給等價的半兩錢。

此外,還有捕獲匿名投書者去疾的賞賜,兩個臣妾。黑夫他們聲稱自己不需要臣妾,請求按市價換成錢,於是又發下來8600錢。黑夫獨得4000錢,其餘的錢,按照湖陽亭眾人在尋覓投書者一事中的功勞分了。

於是,兩者加到一起,黑夫就得到了15520半兩錢的巨款!千錢一畚(běn),也夠裝十五畚了……

一兩為24銖,半兩12銖,一銖為0.65克。一枚秦國半兩錢,大概重8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