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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我在回去的路上停下來洗車。這些年我的車一直是大眾甲殼蟲,既省油又拉風。一箱油足夠跑到全州任何地方。出了小事故,很便宜就能換上新保險杠。這些足以讓我傲視那些大排量汽車及車主。我本來就是隨意的人,沒有外表的光環正合我意。

我的第一輛大眾車是1968年款米黃色四門轎車,被一個開卡車的家夥撞到溝裏毀了。當時我在加州東南部索爾頓湖尋找失蹤人口。那家夥本想撞死我,可惜我隻受了輕傷,車卻毀了。第二輛大眾車是1974年款四門轎車,淡藍色,隻在左後擋泥板上有一處小凹坑。那車沒開多久,就在聖路易斯奧比斯波縣追人的時候鑽進了洞裏,英年早逝了。有理論說大多數車禍發生在距家3公裏半徑的範圍內,這和我的經驗不符。我不是暗示私人偵探的生活有多危險,其實最大的危險是我在縣法庭做標題檢索無聊到要死。

我現在的車是1970年款的福特野馬,雙門轎跑,手動變速箱,前擾流器,寬距輪胎。車開起來相當順手,就是藍色強奪者的顏色太招搖,特別不適合我的工作性質。有時我得去監視一位毫不知情的丈夫或妻子,這麽一輛伯斯429總在身邊出現,不暴露是不可能的。這輛車我開了一年,已經過了癡迷的階段,並且接受了野馬車主這樣的事實,隻等著哪個不要命的歹徒再來追我。我覺得差不多是時候了。

與此同時,我盡量記住保養的時間,經常開去鎮上的修理店檢修,每周洗車一次。洗車店9.99美元的“豪華套餐”含內部吸塵、泡沫清洗、上熱蠟以及風扇吹幹。我拿著票,看著服務人員把野馬車開去和其他車一起排隊上傳送帶,然後消失不見了。我走進店內付錢,拒絕了香草味後視鏡小掛件的推銷,來到等候區,透過長長的觀察窗往右看。服務員把野馬車開到扁平的機械軌道上,後麵緊跟著一輛不知名的白色掀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