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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我遵照伯克·本傑明的指示去了法院登記處,買了兩份表格。這兩份表格應該在填妥後送交隔壁的最高法院書記員辦公室,同時遞交戴斯的遺囑原件。我回到辦公室,像複習迎考一樣仔細學習申請書。申請書是格式文本,隻需在格子裏打鉤,或者根據情況留空。翻過來,我看到背麵還有一套需要填寫的問題。我把第一頁卷進打字機,仔仔細細地前後調節,務必使紙張與打字機對齊。

麵對冗長的表格,比如這份申請書,唯一的辦法就是分解任務,依次解決。第一個空格,我打上自己的姓名和地址,打上戴斯的全名,在格子裏打鉤表示申請要求為遺囑認證和遺囑執行授權書。我發現這表格類似多項選擇題,你得逐一研究每個選項,選出最接近答案的那一個。老師教我們先做容易的題目,再解決難題。我耐著性子鉤選了每一個格子,最後到了財產評估價值一項。不知如何作答。我打上戴斯儲蓄賬戶裏的總額。“房產”項下,我打上“無”,不知是否正確。快到頁麵底端時,我實在沒心情繼續,但強迫自己堅持。看到“建議執行人已列入遺囑並同意執行”這句話時,我不由得停了下來。

真的嗎?我同意?我能不同意嗎?我從沒動過放棄遺產代理人身份的念頭,但這裏的確有一個格子,打上鉤就算放棄了。我很想這麽做,理由呢?沒有格子讓我打鉤,聲明自己精神失常、無行為能力,或者智力低下。我無法想象自己在法庭上大聲告訴認證法官,謝謝各位,我不想做執行人。那50萬塊錢必須有所歸屬,而我的責任就是走完應走的法律程序。

填寫完成,我把表格從打字機裏拿出來,複印一份,再把戴斯的遺囑複印了四份,所有文件裝進牛皮紙袋,放進皮包。保管箱物品清單和材料複印件我放進了文件夾,也打算隨身帶著。我已經開始考慮去貝克斯菲爾德的行程,需要占用兩天時間,行車時間約兩個半小時。如果明天一早先處理申請登記,大約9點可以出發。到達之後,我可以根據遺囑中的地址找到伊桑,希望他願意幫助我聯係他的妹妹們。我對這個家庭一無所知,如果伊夫琳·戴斯對前夫仍然心懷怨忿,最好別找她。遺囑中的條款無一與她有關,但願她有自知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