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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士可殺,也可“辱”(1)

第三篇 士可殺,也可“辱”(1)(1/3)

中華民族是一個尊崇“忠、孝、節、悌、義”的民族。氣節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中國的士人視氣節為生命,或更甚於生命,大有“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的精神。因此,“士可殺不可辱”也便影響著世代的“士”人。但是,人的生命隻有一次,無論如何都該珍惜。如果道義比生命重要,那麽舍生取義便無可厚非,但如果生命比道義更重要,就可保全生命,而不應盲目地去追求“士可殺不可辱”的境界。

忍辱含垢勾踐複國成功

在中國曆史上,政治鬥爭,軍事鬥爭乃至爭權奪利的鬥爭層出不窮。尤其在春秋戰國之際,國之興亡更是瞬息萬變。作為國君“國在人在,國亡人亡”是一種氣節,但是“國在人在,國亡人亦在”又何嚐不是一種智慧呢?留得青山在,還怕沒柴燒?忍受暫時的屈辱,磨練自己的意誌,尋找合適的機會就會有反敗為勝的可能。

春秋戰國時期南方的吳楚兩國,是世仇。由於不願楚國向中原擴展勢力,吳國常常攻打楚國,楚國就設法把越國扶植起來,以對付吳國。越地在吳國的南方,越與楚是盟國,它要發展,隻有向吳國擴張。所以,兩國在春秋晚期多次交戰,同時也拖住了吳國的向北發展。

吳國在闔閭九年(公元前506年)進入楚國,攻卜郢都(今湖北省江陵紀南城)之戰爭中,越國曾乘機進攻吳國,迫使吳國急忙退兵,闔閭由是更怨恨越國,乃於闔閭十九年(公元前496年)率吳國大軍攻打越國。結果大敗而歸,國王闔閭受傷而亡。這樣舊恨新仇,兩國的積怨也就越來越深厚。

闔閭死後,太子夫差即位。夫差一心要報越人殺父之仇,於是專門派一個人立在他的院子裏,隻要夫差一出去或進來,經過院子,這人就對他高聲喊道:“夫差,你忘記越國殺你父親的仇了嗎?”夫差必回答說:“是,不敢忘!”這就是夫差為報父仇而設“庭訓”(見《左傳》定公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