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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自由

第115章 自由

自由是什麽?

別人的自由他不知道,他量化出來的自由,就是掙脫被支配,達到隨心所欲的大自在。

達到這一目的,“道”即實現的方法論,並不拒絕支配別人。

李軒要的是“我”不被支配,“我”的隨心所欲,“我”的自由,極端自私。

故而,暴君也可以。

隻要“我”的自由可以實現,別人自不自由,關我屁事。

這就有前綴了,“自由”的前麵,是不同的天下,越小的天下,越容易做到。

一個人隱居,切斷與社會聯係,深山老林子一貓,自耕自種,誰也支配不了我。寂寞了想把一身所學傳下去,起個鬼穀子,老林子的號,收幾個徒弟解悶,當娛樂了。

這就是一個人的天下,我的世界。

在一個人的世界中,實現自由。

在“我的世界”,我一個人的天下,我就是隨心所欲的神。

我說要有光,一打火機,於是,就有了光。

我說要有狗,就養條狗,於是,“汪汪”。

我的天下,我做主!

這就是宅的幸福,精神境界實際已經超越自我實現了,是自我世界的神,怎麽可能不幸福。

可是,當天下從一個人的天下,從“我的世界”,擴大了到“我們的世界”,有了女朋友,神至高無上的自由,就被小娘們嚴重踐踏了。

這個時候,人開始具備社會性,要與自己之外的人互動了,社會性就產生了。

在一個社會功能團體,群落群體中,若想擺脫被支配的地位,謀求自由。就要通過博弈,競合式平衡,或戰爭手段,以統治的方式來實現了。

在一個家庭“我們的世界”中,大丈夫若要謀求自由,要麽與老婆通過博弈,商量下各自給對方自由空間,不要互翻對方的手機跟信用卡賬單,不要追問彼此昨天身旁的人是誰,晚上哪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