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自由
自由是什麽?
別人的自由他不知道,他量化出來的自由,就是掙脫被支配,達到隨心所欲的大自在。
達到這一目的,“道”即實現的方法論,並不拒絕支配別人。
李軒要的是“我”不被支配,“我”的隨心所欲,“我”的自由,極端自私。
故而,暴君也可以。
隻要“我”的自由可以實現,別人自不自由,關我屁事。
這就有前綴了,“自由”的前麵,是不同的天下,越小的天下,越容易做到。
一個人隱居,切斷與社會聯係,深山老林子一貓,自耕自種,誰也支配不了我。寂寞了想把一身所學傳下去,起個鬼穀子,老林子的號,收幾個徒弟解悶,當娛樂了。
這就是一個人的天下,我的世界。
在一個人的世界中,實現自由。
在“我的世界”,我一個人的天下,我就是隨心所欲的神。
我說要有光,一打火機,於是,就有了光。
我說要有狗,就養條狗,於是,“汪汪”。
我的天下,我做主!
這就是宅的幸福,精神境界實際已經超越自我實現了,是自我世界的神,怎麽可能不幸福。
可是,當天下從一個人的天下,從“我的世界”,擴大了到“我們的世界”,有了女朋友,神至高無上的自由,就被小娘們嚴重踐踏了。
這個時候,人開始具備社會性,要與自己之外的人互動了,社會性就產生了。
在一個社會功能團體,群落群體中,若想擺脫被支配的地位,謀求自由。就要通過博弈,競合式平衡,或戰爭手段,以統治的方式來實現了。
在一個家庭“我們的世界”中,大丈夫若要謀求自由,要麽與老婆通過博弈,商量下各自給對方自由空間,不要互翻對方的手機跟信用卡賬單,不要追問彼此昨天身旁的人是誰,晚上哪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