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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案件的真相

第二十二章 案件的真相

對於上田宏的判決,東京報紙根本沒有見報。但這並不奇怪。案子已發生六個月,又不是凶殺案,所以,已失去其新聞性和趣味性了。

地方報紙倒是做了報道,所占篇幅也不少。首先說明了一下審判的經過,然後,考慮到在社會上的體麵問題,對過去的錯誤報道“真犯人不會是另外一個人嗎?宮內辰造可疑”做了一番解釋性說明。

在這篇報道的尾處,寫得頗為趣味盎然:上田宏一案的審判,進展較為順利,在被告人二十歲生日的前夕得到判決,應該看做是審判長對該少年的溫暖關懷。該報道對此解釋道:

“作案時即便是少年,但判決時如果到了成年人的話,就得判三年有期徒刑,並將見報,公布真實姓名。但是,如果是作為少年接受判決,因為是不定期徒刑,所以,在服刑時,如果表現突出,就會提前十六個月(按二年刑計算)出獄。”

當然,即使實刑,作為日本行刑方針:很早以來就是根據表現可以提前出獄。但是,隨著監獄設備的修繕,勞動力缺乏,行刑方針又改變為盡量使犯人長期服刑,使他們服役。但是,隨著青少年犯罪的增加,不論是少年監獄裏,還是少年教養院裏,都是滿滿的。因此,作為少年接受判決的上田宏,是有機會更早出獄的。

寫上述報道的地方報紙的記者是所謂“集中審理”的支持者。所以,在最後他補充了一筆;上田宏一案之所以審理得如此之快,是由於最近最高法院修改了規定,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獎勵“集中審理方式”,即:獎勵審判迅速化。

社會學家寫道:案件的發生是城市鄰接村鎮青少年離村傾向的表現之一,應該看做是農村的農業生產形態的崩潰和家庭崩潰的一環。

心理學家寫道:上田宏的情況不同,不應把他看做是象一般青少年一樣,是性的放縱,無法無天,胡作非為。上田宏和良子要生下孩子的堅決態度,應該認為是對青少年頹廢的一種反作用。他那令人感到是無動機的行凶,應當看做是他對自己所處環境感到不適因而抑鬱、不滿,進而產生無名之火,爆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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