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編寫清官準則(1/3)
微-剛毅是晚清的一位高官,同治、光緒年間,他先後做過
山西、江蘇、廣東巡撫,後進京任職,當過禮部、戶部、
工部、刑部的侍郎和尚書,升軍機大臣、協辦大學士。
但是這樣一個朝廷重臣,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大貪官。最為諷刺的是他卻編寫了一部相當於“清官必備手冊”的
書。他編纂的書名叫《居官鏡》,專講封建統治之術和
政治道德,內含《臣道》一章和《治道》六章,分論吏、
@@剛毅戶、禮、兵、刑、工之政。其中雖然也涉及某些具體的
施政措施與方法,但貫穿全書的基本內容,是從政治原
則上談如何做一個好官、清官,講求“存忠君、為國之
心,務立身、行道之本”,做到“公忠報國,慈祥愛民”。
該書反複強調,“居官辦事,全憑公心”“居官立身,固以操守為本”。而官員最重要的操守就是要牢記“為
國、愛民之意”,尤以愛民為為國之基礎。“為吏盡職,為民守分,各居其道,治理民安,則國家可以長保。故為政者,必以安民為本。定民之道,必以養民為先”,倡言官員應該做到“民之所好者,好之;民之所惡者,惡之”。
貪官被偷不敢聲張
微-清代是曆史上明令發放“養廉銀”最多的朝代,然而,清朝也是貪汙腐敗最嚴重的朝代之一。據《清朝野史大觀》記載,光緒年間有一個軍機大臣,老而彌貪,納賄無度,多多益善。每夠一百萬,就用紫榜標識,每夠一千萬,就用黃榜標識,致使家中箱滿篋溢。每天下朝,他都要到密室裏查點一番所貪財物,每有增加,必喜出望外。一日下朝,這個軍機大臣又去密室查點金銀寶物,發現少了數千兩,心裏暗暗揣摩,此屋隻有自己和一個最忠實的老仆人能進得來,別人根本不知道,於是就對老仆人產生了懷疑。經暗中調查證實,此事確實是老仆人所為,於是軍機大臣大怒,要把老仆人送上衙門。老仆人說:“我跟隨大人多年,大人所貪錢財我一一記在心中,如果送我上衙門,我們倆對簿公堂,大人東窗事發,肯定落得個滿門抄斬的下場。”這個軍機大臣一聽,此話非常“在理”,就再也不敢聲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