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圖說微曆史:細節中的中國史

清人的“口香糖”

清人的“口香糖”(1/3)

微-能除口臭的食品有很多種,除了丁香和糖炒栗子,還有橘子、橙子等水果以及花椒、茴香等調料。清朝的男人去青樓嫖妓,吃完花酒都要再叫一盤糖炒栗子,究其原因,無非是想除除口臭,好跟神女同赴巫山。嘉慶時另有竹枝詞:“寒火三更燈半滅,門前高喚灌香糖。”“灌香糖”指的還是糖炒栗子,這玩意兒甜香四溢,吃一枚美半天,小夫妻夜半過生活,用它清新一下口氣再接吻,情趣陡然上升。清朝的北京人愛吃零食,特別是嘉慶年間的男人,身上常拴一荷包,荷包裏裝滿胡椒籽兒,會客之前,那手先伸進荷包裏,捏出一粒胡椒來,撂嘴裏嗑。見人說話,一嘴的胡椒味兒,把口臭蓋過去了。胡椒很辣,吃多了上火,除此之外,其功能跟我們的口香糖頗為類似。

“上當”的來曆

微-清朝末年清河地方有一個大戶人家姓王,世代經營當鋪,家大業大,生意興隆。生活富裕了,各房的族人開始懶於經營了,就把資金存入當鋪做入股的股東,日常的典當營業事務全交給一個名叫壽苧的年輕人來主持。壽苧酷愛讀書,喜歡校刻書籍,對生意卻並不精通,處理典當業務非常隨便。王氏族人見此情景,都認為有機可乘,不約而同地從自己家中拿一些東西到當鋪來典當。各人估定了高於物品本身的價格,要夥計如數付給,夥計不敢得罪股東老板,壽苧也心不在焉,不加阻攔。就這樣,沒過兩個月,典當的資本就被詐騙得差不多了,一家資金充足的當鋪破產了。“上當”原指去當鋪典當東西,後來人們就把受騙叫“上當”。

清代也有假冒偽劣

微-據《閱微草堂筆記》記載,乾隆丁卯年(1747年),紀曉嵐到京城參加鄉試,住在一家小客店之中,他買了一支蠟燭,居然點不著,原來蠟燭是泥巴做的,僅是外麵敷了一層羊脂。紀曉嵐在京城還買了16塊明代製墨師傅羅小華製的墨,裝在一個大的舊盒子裏麵,像是很老的舊東西一樣。買回去一用,那墨竟然是泥巴做成的,隻是表麵染成黑色,就連上麵的白霜,也是放在潮濕的土地上長出來的。又有一回,紀曉嵐的仆人花了兩百文買了一雙皮靴,覺得很劃算,很是得意。一個下雨天仆人穿著新皮靴出門,回來卻是光著腳的。原來靴筒是用烏油的高麗紙揉皺以後做成的,靴底則是糊上一些破的棉絮,旁邊用布縫起來的,一著雨水七零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