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與人性(1/3)
一個弱不禁風的酒吧歌手,在微博上刷了一帖,說她要炸街道辦事處,炸建委,還要炸人才交流中心。後來她大概感覺到了不妥,刪了帖,補了一句:我要炸人才交流中心旁麥當勞的雞翅和薯條。當然,這樣刷帖,肯定是對這幾個機關有點兒怨氣。但見過此人的人都知道,這不過是玩笑,有點兒惡意、泄憤式的玩笑。
可是,警察卻當了真,有消息說,因為頭一帖,這位歌手已經被刑拘。當然,在此四處有事,不是爆炸就是著火的當口,歌手的玩笑,的確不合適,警察的緊張,也可以理解。不過,我覺得這樣的處置,還是有點兒過分。
我對法律是外行,不知道這樣的事,究竟該怎樣處罰,要不要處罰。但是我知道,在日常生活中,這樣惡意的玩笑,虛張聲勢的威脅,幾乎俯拾皆是。有多少人威脅要殺我全家,毀了我家什麽人。有的網站,還把我等的頭像羅列出來,頸上加一道絞索。有這樣遭遇的人,絕對不是一個兩個人。有的人,受到這樣的威脅,僅僅是因為買過日貨。但是又怎麽樣了呢?從沒聽說
,哪個放話的人受過哪怕警察的訓誡處罰。在反日遊行的那些日子,別說口頭威脅,就是真的汽車被砸,人被打,隻要不是特別厲害,打人毀物的行凶者,還不是安然無恙?
在日常生活中,受了官府的鳥氣,該辦的事辦不成,或者平白受到羞辱,隨口就會冒出來一句:真想殺人,真想炸了你們的房子。具體到我自己,就多次閃出過這樣的念頭:如果中國教育部的大樓被炸了,中國教育就有救了。當然,沒有什麽人會當真。有時候,即使我憤憤地跟教育部的公務人員這樣說,他們也不當真,笑笑而已。當然,這樣的發泄,不應放到網上,尤其是一個小有名氣的歌手,在這樣一個非常時期,就更不應該。對此,有關部門不是有專門的處罰手段,責令刪帖,或者封博嗎?大不了,由警察訓誡一次,讓她保證下次不做了,也就到頭了。因為一個根本不可能的玩笑,把人刑拘,怎麽說,都有點兒過了。如果真的非要這樣做不可,請勞駕把那些有組織的、動輒對人進行人身威脅的那些人也抓幾個,否則,難以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