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歪在辦公室的椅子裏,翻看一本一九四八年的《午夜偵探》雜誌。正看到羅素·丹瑟爾的一篇私家偵探小說,門開了,羅素·丹瑟爾走了進來。
生活中時常有巧合出現。幾個月前卷入“卡丁和尼克爾斯案件”①之後,我就認識到了這一點。但每次巧合真的出現時還是會嚇人一跳。我張開嘴,合上,眨了眨眼,隨即站起身。來人關上了門。
“嗨,偵探先生。”他招呼道,隨即越過屏風,邊走邊好奇地打量著四處散落的紙板箱,然後撲通一聲把手提箱扔在為來訪者準備的椅子上,“還記得我嗎?”
“還記得你嗎?天哪,我正在看你以前寫的一篇小說呢。”
“開玩笑吧?”
“絕對不是。”我把雜誌遞給他看,“雷克斯·漢尼根係列小說中的一篇。”
“你從來不再看自己早期的作品嗎?”
“隨你怎麽說。過了這麽多年,我一個字也不記得了。”
我記得。那是差不多七年前的事情了,在離海岸一百英裏左右的一座名叫柏樹灣的村莊。一位名叫朱迪絲·佩奇的女士雇我跟蹤她的丈夫。她丈夫一到周末總是不見蹤影,所以她懷疑他在和別的女人約會。佩奇把我帶到了柏樹灣,在那裏我陷入了一起凶險可怕的三重謀殺案。這起謀殺案涉及往昔歲月中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以及丹瑟爾二十年前寫的一本平裝版懸疑小說。盡管丹瑟爾沒做錯任何事情,那本小說卻差點要了他的命。如果那天他不是懷抱美女、暢飲美酒慶賀自己最新完成的西部小說,而是待在自己的海濱小木屋裏,那他必死無疑,因為那晚有人縱火燒了小木屋。
“我從來不再看自己六天前寫過的東西。”他說,“而且,我所有的小說都被那場大火燒了,記得嗎?”
“沒有。”
還是那個老丹瑟爾,我心想。憤世嫉俗、辛辣刻薄、充滿自嘲,還有些自暴自棄。他曾經非常用心。讀一讀五十年代之前的漢尼根係列故事,你就能看出這一點,看出他曾經多麽才華橫溢、前途無量。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一輩子那麽久。在那之後發生了種種隻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事情,讓他變得越來越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