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這天下午我打電話給卜愛茜時,她正怕得要命。
“有什麽不對?”我問。
“那些警察。”她說。
“他們怎麽樣?”
“宓善樓命令你要立即和他聯絡。”
“很多人都想要我立即和他們聯絡。”
“白莎叫得連房子都要震倒了。”
“那是她家常便飯。”
“宓善樓說要我轉告你一句話。”
“什麽話?”
“在加州,逃亡是有罪的一種證據。”
“什麽人逃亡了。”我問。
“他說是你。”
“愛茜,你幫我個忙好嗎?”
“當然。”
“這是非常重要的事。”
“唐諾,我甘願為你做任何事。你知道的。”
“白莎是不是在進進出出?”我問。
“是的。白莎出去的時間還蠻多。”
“下次白莎出去的時候,”我說,“放一張字條在她桌上。說是我打過電話來了,要和她說話;因為聽到她出去了,我說我五分鍾會再打電話回來。我五分鍾後又打電話回來了。因為她仍不在,我告訴你我不能再等了。你會辦嗎?”
“會辦,一定辦。”
“白莎會問你我在哪,自哪裏打電話來的。你可以告訴她,我是自公用電話打來的電話。我正在辦一件重要案子。我忙得一點閑也不敢偷。”
她說:“好,我會告訴她。還有件事,那個記者尹科林,找了你三、四次了。他也說是重要事,一定要和你聯絡。”
“可以,”我說,“假如他再打電話來,就說你告訴我了。我會在一小時內和他聯絡的。”
“唐諾,這會不會是十分危險的?”
“我不出現就更危險,”我說,“一旦警方找到借口說我是在逃,他們就可以向我予取予求了。
“所以,我除了裝做無事去訪問別人外,沒有別的辦法。尹科林可能是世界上最適合訪問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