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零九章 血手套(一)
我之前就說過,在我處理的案件中,有許多的案件是發生在足療店、按摩店這些地方的。在這些地方發生案件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這些小店營業時間一般會到很晚,而且店主大多是女性。以導致這些地方成為性侵、搶劫案件的高發地點。當然,謀殺案也會隨之而來。
這是在2009年發生的一起案件,案件的發生地就在一家街邊的足療店內。
那天清晨,我接到了老呂的電話,就匆匆忙忙的趕到了案發現場。
這家足療店一看就知道是一家小本經營的私營足療店,因為店麵的門頭和門麵都不是很大,店鋪就是那種在街邊隻有30-40平米的門麵。
進入足療店,發現這家足療店雖然不大,在外麵僅僅隻有兩個床位,但是卻擺設精致,收拾得也十分的整潔。而且這家足療店雖小,但是門麵內卻是隔出了外間和裏間。
外間是看不出這個曾經發生過命案,那麽作案的地點應該是在裏間。
於是我入裏間。
裏間比外間小,隻有一張足療床,而且裏間還連接著一間廚房,廚房內有一間衛生間。
裏間內的情況讓人不寒而栗。牆麵上、地麵上,甚至是天花板上都是噴濺血跡。這種血跡顯然是被鈍器擊打後,由人體體表濺射出去的,而且擊打的部位多為頭部。
老呂指著地上的一根木棍說道:“這就是凶器。”
我蹲下身子,看著那根長約70公分,粗細直徑約3公分的木棍說道:“這種木棍應該是拖把的手柄,木棍的一段有孔,這種孔是用來係上繩索,用於拖把懸掛的。不過這木棍是被人為的鋸短了不少,上麵有明顯的鋼鋸痕跡,說明這凶器是刻意準備的。看來這起凶殺案不是**殺人,而是有計劃的蓄意謀殺。”
老呂說道:“從現場的情況來看,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案。因為在現場是沒有找到死者的錢包和手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