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揭罪

第兩百一十章 血手套(二)

第兩百一十章 血手套(二)

那麽在現場,找到的最有利的證據,就是這帶血的指紋。

案發現場就此勘查完畢,那麽就要尋找室外是否留下凶手的蛛絲馬跡。

案發地點地處城鄉結合部的蘆家壩工業園區外,前來光顧這足療店的人,大多也是周邊廠裏的工人。

不過據我推斷,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深夜23點到淩晨1點之間。這時候,在這蘆家壩工業園區外的馬路上,幾乎是看不到任何行人的。

即使在這足療店的旁邊還有許多的店鋪,但是大多是餐館和販賣汽車用品的,晚上11點,這些店鋪早就打烊了,所以要在這裏找到目擊證人,那是相當困難了。因此我排除了這個調查方向。

那麽還有就是尋找監控探頭,可是在足療店左邊兩百米外才有一個監控探頭,而且這個探頭還沒有對著足療店的方向,是對著足療店的反方向的。

而在右邊三百米的地方,有一家燈泡廠的大門外懸掛著監控探頭,但是這探頭的監控範圍十分的有限,它是正對馬路和燈泡廠大門的,所以在這裏,我仍然沒有任何的發現。

那麽現在我可以確定,足療店就是處於監控盲區,所以要從監控中找出凶手,難度是比較大的。

這些情況暫且放到一邊,我首先是調查了死者的身份,因為我懷疑死者的遇害,不一定是搶劫殺人,或許凶手還有別的動機。如果凶手有別的動機,那麽凶手就應該是死者認識的人,所以我決定先從死者的社交範圍入手。

警方很快就調查清楚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名叫鄭曉曉,今年28歲,未婚,萬州區長嶺鎮人,2008年底與人合夥在蘆家壩租下這個門麵,從事足療行業。

在對鄭曉曉的社會關係調查中,發現鄭曉曉的社會關係極其複雜,有多任前男友。而剛剛與之分手的前男友,就是這家足療店的合夥人,也可以說是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