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鎮墓獸

第十七章 中華民國(二)

第十七章中華民國(二)

驚堂木拍下,法官當庭宣判——阿幽為保貞操殺主,念其年幼節烈,被害人又劣跡斑斑,故不予刑罰,立即釋放。

秦北洋剛要鼓掌呼喊阿幽,小郡王卻向法官提出申請:“法官大人,阿幽縱然弑主,但畢竟跟主人立有契約,也屬於我要接管的遺產範圍,請允許我把她帶走。”

“殿下可能保證她的安全?”

小郡王當即拿紙筆畫押:“我保證。”

民國時代,已廢除人身依附製度,仆役不可當作遺產繼承。但鄂爾多斯郡王有權有勢,因為反對外蒙古獨立,是當今大總統眼中的紅人。何況剛才法官的判決,已讓被害人身敗名裂,也就做個順水人情,準予請求。

地方法院門口,停著一支龐大的駱駝隊。小郡王扶著阿幽騎上駱駝同時,秦北洋衝上來說:“阿幽!我是哥哥啊!”

女孩猛回頭,第一下沒認出秦北洋,畢竟他已長成相貌堂堂的少年郎,不再是那個九歲男孩。

“你還記得地宮的晚上?我從老太監手裏救了你。”

“哥!”

阿幽這才認出他,眼眶一紅,淚水撲簌而下。

兩個蒙古武士攔住秦北洋,不讓他衝到阿幽的麵前。

“你是他哥哥?可有證據、戶籍為憑?”

小郡王屏退帶刀侍從,獨自麵對秦北洋。數百市民圍觀好戲,怕是要有人血濺五步了。

兩人年紀與個頭差不多,秦北洋破破爛爛,一身土布棉襖,褲子上打著補丁。再看小郡王,貂裘加身,鮮衣怒馬,珠光寶氣,仿佛‘一日看盡長安花’。

秦北洋卻不怯場,不卑不亢,雙手抱拳:“小郡王殿下,我是阿幽的義兄,當年是我從西陵救了她的性命,她才被送去瓜爾佳府邸的。”

“原來你也認識我表舅?”

“那是個貪贓枉法的王八蛋,死有餘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