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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彩禮能少點不

“蓋聞唐虞象刑而民不犯,殷周法行而奸究服。今予獲承太初祖黃帝之洪業,托位公侯之上,夙夜戰栗,永惟百姓之急,未嚐有忘焉。今雖胡虜未滅誅,蠻僰未絕焚,盜賊未盡破殄,然民眾動搖,江湖**,為全元元,救愚奸,予興奉九廟,今九廟將成,故大赦天下。”

“郡國係囚減死罪一等,刑徒赦為庶人,犯法匿於江湖者,在詔書前亦釋除。唯謀反、不道、大逆之首惡,不用此書,其餘從逆者俱赦之。”

皇帝王莽這份詔書一傳到茂陵,已經在家裏從春天憋到夏天的馬援歡喜不已。

“看吧,我就說必有大赦!果然沒錯。”

是沒錯,但這也遲到太久了吧。

馬援當初釋放萬脩一起逃走,跟第五倫篤定說肯定會有大赦,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因為馬援知道,從前漢到今朝,赦令這玩意,實在是太常見了。

漢朝前幾代時,大赦還是一件嚴肅的事,一般放在新帝踐祚、立後、改元、立皇太子、郊祀時例行頒布。

不過自從元帝以降,隨著國力衰弱,災異頻繁,按照春秋裏“災異譴告”的理論,老實巴交的漢元帝往往會下詔罪己,檢討過失順便來一波大赦挽回民心。

結果元帝在位十五年,十三赦。成帝在位二十六年,十四赦。

到馬援漸漸長大的哀帝、平帝時,更是幾乎年年頒布赦令:哀帝六年五赦,平帝在位時王莽當權,為了收買人心體現仁政,完成了五年五赦的成就,而從居攝三載到正式代漢,甚至到了半年一赦的頻率。

不過自從王莽正式繼位後,大赦卻變得罕見起來,遇上災害也不搞罪己詔了——諸如涇水雍塞改道,他就不承認那是災異,反倒是祥瑞呢。而這一次大赦找的理由居然是:為修築九廟討個彩頭。

原本馬援對大赦並不太在乎,在邊塞與萬脩沒羞沒躁的落草,替天行道懲惡揚善,可不比回關中謹小慎微的活著痛快。但他的女兒對婚事唯一的要求,就是出嫁時,老父親能光明正大在場,這讓人聞之落淚的懇請,讓馬援愧疚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