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退無路的通道裏趙長洪的聲音像在講著一個永遠也做不醒的夢:“早年你趙叔在紹德城裏的正當營生是收屍。這可是響當當的下五門裏的正活。活人裏麵我最低,死人裏麵我最高,到哪兒都少不得我。”
“大戶人家死人都是有棺材的,有自己事先選好的墳穴。出葬的時候都有四人抬八人抬的,用不著我送上路。但吃不起飯、買不起棺材的窮人家死了人,都得準備二兩白幹兒半斤豬頭肉,來找我上門拖屍,拉城外荒墳堆去埋了。”
“一條草席子一卷,一根麻繩一捆,往荒墳堆那兒挖個洞一塞,再起一個黃土墳頭,窮人的一輩子就這麽結束了。不過沒錢買棺材有沒錢的好處,起碼沒人打苦哈哈的窮墳主意。富人就不同了,富人家死了人,不要拖屍但也少不得經我手,那叫抱屍。”
“啥叫抱屍?有錢人家死人了那是不能立刻下棺材的,得先給死人收拾利落了躺那兒放兩天,一來給家裏人告個別,二來得給左右鄰居看看,人是自然死,不是被下黑手的,給活人留個清白。但這人死了兩天一放事就來了,準有味兒。就算遠看聞不到,湊近了還是能衝死人。”
“而屍味難聞還在其次,等死人放那幾天完事了該進棺材的時候,你還不能抬。為什麽呢?因為人肚子就後麵一根脊椎骨挺著,死久了脊椎骨就板了,不活絡了。要是三四個人七手八腳地一抬,一個力不均,外麵看不出來,裏麵沒準兒脊骨就斷了。損壞遺體那可是對死人大不敬。所以正兒八經的人家,但凡口袋裏能拿出幾個子的,在送家人遺體進棺材時都找能經得起屍味、手腳穩重的單人抱著屍體放進棺材去。”
“這就不是白幹兒豬頭肉能打發的活了。那時候你趙叔在城裏抱屍不二價,四菜一湯喝飽吃足另帶二百錢。別看你趙叔是晦氣人,人前低三等,在亂葬崗上的草屋裏沒人搭理,日子過得可是很滋潤。草屋床下還埋著三吊銅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