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戰國野心家

第一零七章 十步殺人笑晏晏(四)

朱契斷,人已死,卻不意味著複仇已經結束。

隻要墨者不死,這些人的後代仍有機會複仇。

血親複仇以一次為限的意思,並不是隻能殺一次,而是以先殺者之死為終結。

可駱猾厘不在乎,也不可能做出如那人所說的一般殺了他那個不知真假所謂的三歲兒子。

爭鬥不過片刻,駱猾厘手段凶殘,正合威風凜凜四字。

在場諸人常見廝殺,卻也被他震撼。

公造冶心道:“駱猾厘與人鬥,總是如此難看。若孟勝在此,以他君子之劍,定能將這比試做劍舞,贏得眾人稱讚,雖殺人亦美……”

他自想著,臉上卻不動聲色,見多了市井爭鬥、軍陣廝殺,又知道駱猾厘和自己相差太遠,竟也提不起看的興致。

隻覺駱猾厘殺人不美,但剛才講到道理卻很合,衝著當初隻見了一麵就覺得此子可教的六指道:“他說的道理是對的,你可學學。”

駱猾厘站在那喊了幾聲,見暫時無人應,回身撿起死人的劍,用手指一彈看了看劍脊,朝著六指擲過去道:“這劍雖不如公造鑄弄出的好,但也湊合的用,你也可以把你的木劍扔了。”

他講理、殺人、折契、問詢、送劍一氣嗬成,旁若無人,竟也無人敢說什麽。

那些巫祝子嗣徒眾雖比隻能做徒卒的民眾要強一些,可與剛才死掉那人卻相差不多。隻見這個叫駱猾厘的、自稱劍術在墨者之中排不到前的人頃刻殺人,手段凶殘,哪裏還敢應?

不少人兩股戰戰,手中的劍仿有千鈞重,被一震便再無戰心。

原想著殺幾名墨者,讓墨者以後不要如此凶狠。雖然以後可能再不能掌祭祀事,但靠著這些年積攢下的錢財田產也可成為本地大族,隻要不離開、墨者不再想趕盡殺絕就好。

哪想到這些平日好似不動刀兵隻知行義的墨者,稍微露出的獠牙竟也如此凶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