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陳文便派人繼續將重新寫好的南宋版《泰坦尼克號》交給了負責聯絡李漁的人,而他則前往位於金華府城中的軍器司工坊。
金華明軍的軍器司主要官吏工匠來自於大蘭山的營造司,人員管理和工種分類以這個時代的標準來看都已經算是非常完善的了,其他人員則大多來自金華府,而俞國望帶來的鳥銃工匠也在這裏暫時幫忙。
這段時間,陳文手中的事情千頭萬緒,再加上資金嚴重不足。對於軍器司的要求也隻是將缺額的兵器、甲胄進行補充、以及對受損的兵器、甲胄進行修補。
至於火炮,有限的幾個火炮工匠倒是可以使用失蠟法和泥模法去製造火炮,但是口徑都不大,而且這兩種方法都需要時間陰幹模具,尤其失蠟法在浙江的溫度下適用時間較短,所以製造速度也很慢。
除了這些以外,陳文隻交給他們一項任務,那便是根據他從馬進寶書房抄出來的一本《神器譜》中的記載,去製造魯密銃。
所謂魯密銃源於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火繩槍,《明史·西域傳四》中記載位於小亞細亞的被稱為“魯穆國”的奧斯曼土耳其帝國曾經多次入貢明廷,而魯密銃的原型便是在那時作為貢品流入中國的,而且很快便被《神器譜》的作者趙士楨進行仿造並改進為魯密銃。
根據記載,魯密銃“約重七八斤,或六斤,約長六七尺,龍頭軌、機俱在床內。捏之則落,火燃複起,床尾有鋼刀,若敵人逼近,即可作斬馬刀用。放時,前捉托手,後掖床尾,發機隻捏,不撥砣然身手不動,火門去著目對準處稍遠,初發煙起,不致熏目驚心。此其所以勝於倭鳥銃也。用藥四錢,鉛彈三錢”。
魯密銃從有效射程和口徑等方麵都要優於陳文軍中所裝備的鳥銃,其技術含量較之鳥銃高不甚多,現有工匠的水平也能夠接受,所以在當下用來代替鳥銃最為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