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陳文和吳登科等軍官繼續討論今日訓練的成果之時,校場另一側的受刑區卻傳來了一陣爭吵聲。
“爾等意欲何為?!”
聽到了將主的質問,無論是被圍在中間的那幾個鎮撫兵還是受刑的士兵們皆連忙拜倒在地,口稱死罪。
陳文示意他們起身之後,便詢問了一番,這才明白是怎麽一回事。
原來這些士兵違反了訓練紀律,按律是要受罰的。隻是每個人受罰的原因不同所以鞭數不同,那個負責行刑的鎮撫兵一連抽了十幾個雙數之後,到了最後一個是個單數,可是他卻習慣性的反手又抽了一鞭。
抽過之後,鎮撫兵立刻意識到了他的錯誤,連忙道歉。而那個士兵則因為是在接受剛剛那個前進五步的指令後沒注意踩在地上的土塊把腳給崴了,才在陳文走後擅自脫離隊列而違反了訓練條例,所以他對於這個懲罰始終心存不滿。此刻,他又被人莫名其妙的多罰了一鞭,自然更是無法接受,便和那個鎮撫兵吵了起來,揚言要把這一鞭抽回去才能了事。
這樣一來,那幾個鎮撫兵自然是同氣連枝,而那些受罰的士兵也產生些了兔死狐悲之感站在一起不肯罷休。於是乎,兩邊便爭吵了起來,形勢幾欲失控。所幸的是,陳文看到了正好聽到爭吵聲,便帶著軍官們趕了過來。
陳文知道這個士兵在隊中是個嘴上不饒人的惹禍精,幾乎每次受罰都有他;而那個鎮撫兵卻是個十足的老實人,他張榜招兵時便讓這個鎮撫兵去負責給那個說書先生銀錢,任務完成的很好,也沒有貪墨哪怕一文。
隻不過,得知了事情的原委後,陳文卻突然意識到這分明就是一個機會。隻見他一把抄起了那士兵的腰牌看了一眼,大聲喝道:“甲哨第四殺手隊長槍手安有福,意欲攻擊代行軍法官之責的鎮撫兵,根據條例杖責五十,協同者根據條例杖責二十五,即刻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