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街上天南海北地匯聚了多個城市的美食, 別管它到底正不正宗,起碼從外表來看它們還算是成功的。
嚴爵帶著三隻崽在每家小店前都停留了一會兒,隻有偶爾等他們爭論出個具體的, 才會進入買上一份, 畢竟兩隻崽吃不了太多,剩下的都要嚴爵幫著吃, 買太多會浪費。
買好食物,他分出去一點讓灼風用靈氣包裹著隱形後,就那麽飄在三隻的麵前讓他們拿著吃。
阿青什麽都吃不了,嚴爵早有準備, 給他塞了一塊雨花石讓他聞著香味吃自己的小零嘴解饞。
“要不要試一下?吃過一次就知道到底好不好吃了。”
站在一家渝市特色美食小店前,嚴爵報了店外的主打菜色後, 就一直等三隻討論完“血到底好不好吃”這個問題,最後, 他提出了讓他們親身試驗一下的解決辦法。
然而三隻同時搖頭。
有好吃的肉在, 為什麽要吃血啊。諾爾和灼風同時發出了靈魂感歎。
不過他們雖然不想嚐試,但也有在觀察店門口的人,見他們都快樂地拿著裝有小份毛血旺的盒子吃得開心, 心中不免感到好奇。
眾多人中,吃相與表情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個長相英俊的棕發年輕男人。他就用兩根小簽子, 一下下地夾碗中堆得冒尖的血, 在夾的過程中, 臉上還會帶上有些迫不及待, 渴望的表情,送入口中的那一刻, 眼睛更是滿足地眯起, 仿佛他捧著的不是幾塊錢一份的毛血旺, 而是什麽山珍海味。
真有那麽好吃?
諾爾和灼風對視一眼,到底沒敢嚐試,催促著嚴爵趕緊離開。
走過可怕的毛血旺,嚐過了好吃的炸串後,他們再一次見到了以“血”做菜的店——鴨血粉絲湯。
“老師,是你們國家如此,還是整個世界的飲食文化都是如此?”灼風不免驚奇:“到底是誰發明的,把血凝固後做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