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許因走進酒店大堂,兩人的身影已經消失在電梯間。
大堂裏人來人往,他站在人群中,忽然不知該何去何從,隻能死死盯著不停上升的電梯樓層,把自己的指節掐得青紫。
他從來沒感覺過像此刻這般無力。
明明他知道自己喜歡的人就在這裏某層樓某個房間,和另一個男人親密著,可他卻沒有辦法阻止。
也沒有資格阻止。
他從來都不是方世灼的例外。
在學習上不是,在感情上也不是。
他會給別的學生講題,也會跟別的男人約會。
許因控製不住地想,這個男人也會親吻他嗎?也會跟他十指相扣嗎?也會吻過他身上的痣和傷疤,讓他感到舒服嗎?
方世灼,會喜歡他嗎?
他們看起來年紀相當,有說有笑,似乎比自己更般配。
許因要嫉妒瘋了。
他整個人被妒火焚身,快要失去理智。
如果一定要有一個人,那為什麽不能是他,為什麽不能選擇他?
就因為自己是他的學生?
他不會一直是他的學生,隻要等一等,再等一年,他們之間就沒有這層關係的束縛。
可他怎麽能要求方世灼等他呢。
他也沒有生氣的權利,因為方世灼從來沒承諾過他什麽,也從來沒答應過他不會去找別人。
即使他知道自己喜歡他,他還是要跟別人在一起。
或許在方世灼眼裏,他的喜歡幼稚,莽撞,三分鍾熱度,隻有許因知道,自己的這份愛意濃烈,熾熱,生生不息,不是一時興起。
其實在酒吧那次,並不是他第一次見方世灼。
一年多前,處於休學的他回學校和當時的同學一起拍畢業照,因為走得太急,在教學樓前撞了抱著書趕去上課的方世灼。
書本散了一地,許因忙說對不起。
方世灼差點遲到,也走得急,當時正低頭看時間沒看路,也跟他說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