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佳搖搖頭,她不知道,她什麽都不知道。
她已經被許沉亭的那句他喜歡男的話弄的腦袋一片空白了。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犯誣告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許沉亭很貼心的將與此相關的法條法規的內容告知陳思佳,又問了一句:
“你現在還堅持主張我對你實施侵犯行為未遂嗎?”
陳思佳緊緊的咬著自己的嘴唇,一言不發。
她向來都是柿子挑軟的捏,沒想到今天竟然踢到鐵板了。
現在她說什麽都不對,陷入騎虎難下的僵局當中。
“說話。”
許沉亭可沒有那麽多的耐心等陳思佳好好考慮要怎麽回答這個問題,語氣有些不耐煩的催促著。
“我……”
陳思佳此刻這麽猶豫又緊張的模樣,事情的真相是什麽,不言而喻了。
“是你逼我的,我才出此下策。”
陳思佳到現在還把所有的過錯都推到許沉亭的身上:“你已經被開除了,已經不是我們店裏的員工了,我讓你離開,你又不離開,我才用這個方法逼你走的。”
眾人聽的一臉懵:??
“你他媽這是趕人離開嗎?你這是想要毀了他一輩子的名聲。”
陸予丞聽到陳思佳這種迷惑發言都忍不住破口大罵了:“編不出借口就別說話,一說話就顯得你特別的愚蠢。”
陸予丞的話十分的直接,罵的陳思佳的臉色一陣紅一陣白的,半晌沒有說話。
“我逼你什麽了?你說我被開除了,我沒意見。我也說了,把這個月的工資結算給我,我就立刻走,我為難你了?”
他沒有做錯的事情,休想往他頭上潑髒水:“我勤勤懇懇工作了一個月,這個月最後一天了說要開除我,就想扣我一個月的工資,憑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