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所涉及法律都是我國現行法律,但作為小說,本章在程序上與常規刑事庭審程序有所出入,有作者的藝術加工與改編,考究黨及法律專業的同行朋友請放我一馬。)
翌日上午九點。
區基層法院,準時開庭。
穿著檢察官製服的檢察官戴了檢徽,站在檢察官席上,冷冷地看著被告席上的王厚德,開始宣讀起訴書: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王厚德無視國家法律,違背受害者的意願,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情節惡劣。”
“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審判長,起訴書宣讀完畢。”
坐在審判席中間的審判長,緩緩看了一眼王厚德和薛深,“被告及辯護律師,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與你們收到的起訴書副本內容,是否一致?”
薛深穿了一身律師袍,胸前戴了金色的律師徽章。
他老僧入定似的坐在辯護律師席上,神色淡漠。
頭一次給強奸案的嫌疑人做辯護律師,他似乎一點也不緊張。
聽到審判長的詢問,薛深淡淡地點點頭:“一致。”
王厚德:“一致。”
審判長看向王厚德,“被告,你是否承認……”
王厚德突然打斷審判長的話,“審判長,我請求由我的辯護律師替我回答所有問題,他回答,法律後果我一力承擔。”
他心亂如麻。
大腦一片空白,已經喪失了思考的能力。
為了避免自己說錯話,說出一些不該說的,拖薛深的後腿,倒是不如把庭審現場交給薛深。
所有人都懷疑他的時候,隻有薛深信任他。
那麽,他也該給予薛深同樣的信任。
哪怕薛深隻是個初出茅廬,才不到三十歲的年輕人。
審判長點點頭,看向薛深:“被告律師,對於公訴人(檢察官)指控的,一年前的晚上被告(王厚德)把受害人(蘇蓉蓉)拖進了辦公室,你是否承認該事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