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上。
列了三點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子城法考公司“砍一刀免費拿”的商業模式違法。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退還原告購買費9.9元,賠償損失600元,合理開支1300元。
3、請求法院判令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這種官司。
是典型的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
哪怕江子誠不出庭應訴,敗訴了,最後也不過是賠償不到兩千塊錢。
江子誠前半生攢下的積蓄至少有七位數,甚至是八位數。
兩千塊錢的賠償和退還的購買費用,在他眼裏可能就是一頓飯錢的事兒。
小case。
但是,商人最重視的是商業信譽。
一旦敗訴了,江子誠的商業信譽就徹底完了。
而薛深,也是人生第一次,作為原告去起訴,而不是作為原告的代理律師。
薛深發完微博後。
郭毅飛立刻轉載了他的微博,挺困惑地問薛深,“老板,您還在子城法考買了九塊九毛錢的東西?”
薛深嗯了一聲。
如果不買東西,他就不是子城法考的消費者,就沒有資格起訴。
為了能起訴,有原告資格,薛深還特意下單,在子城法考買了個九塊九毛錢的耳機。
商人最重視的是商業信譽。
一旦敗訴,江子誠的商業信譽就徹底完了。
郭毅飛顯然也是已經想通了這裏麵的關竅,笑了,“老板,你這一起訴,江子誠非得火急火燎地來找你,砸大價錢跟咱們私了。”
“私了?不,我從一開始就沒打算和他私了,他砸再大的價錢也沒用。”
郭毅飛愣住了。
“你是不是覺得,我起訴,是為了讓江子誠向咱們服軟,從他手裏敲一筆巨額賠償?”薛深問。
這就是郭毅飛的心裏話,郭毅飛點點頭,“……難道不是嗎?”
薛深臉微微沉了,“當律師的要用法律為人民服務,當然,很多人做不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