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府衙。
劉之鳳正在書房裏寫著發給皇帝的奏折,聽門子來報道:“劉知縣來了!”
“哦,快快有請!”劉之鳳吩咐道。
不久後,劉廣仕進了書房,拱手道:“雍鳴兄(劉之鳳的字)!”
“重規兄(劉廣仕的字),請坐!”劉之鳳點頭道。
兩人稱兄道弟,劉之鳳寫奏折也不避開劉廣仕,對他道:“香煙已漸成氣候,今年已有十萬兩銀子的利潤(台灣已經收購大明煙草去製香煙),明年一旦台灣煙草產出,隻怕有三十萬兩銀子以上的利潤!”
劉廣仕也參與了煙草業務,聞言點頭道:“有多無少!”
不過他對劉之鳳道:“雍鳴兄,你把這寫進去,萬歲必不會喜歡,隻怕生出事端。”
“為人臣者,該說的要說,不該說的,也要說!”劉之鳳歎息道,揮筆疾書。
在劉廣仕來之前,他已經寫了大半,很快寫完,拿來給劉廣仕看看。
劉廣仕指著其中一段道:“不太合適吧!”
原來是劉之鳳向皇帝請罪,說自己在台灣行事,是以東南府的名義而不是台灣府的旗號!
如果台灣府的名義,等於顏常武出錢讓劉之鳳作秀,那是萬萬不允的。
劉之鳳不得不改弦易轍,東南府就東南府吧,但他這麽做,等於犯了欺君之罪,皇帝要他到地方去守牧一方,他卻不亮出朝廷的大義名份,朝廷豈不是白給俸祿給他!
“必須寫上!”劉之鳳無奈地道:“做過的事,要有個交代!”
“交代!”劉廣仕感根地道:“我們向百姓有交代,可就沒法向萬歲爺交代了!”
他們可以不做,就可以向萬歲爺交代,現在他們做了,向百姓有個交代,卻沒法向萬歲爺交代了。
劉之鳳豁達地道:“要是萬歲爺不喜,削了我們的職,豈不正合我們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