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大約兩三個小時,也就是在陳鋒下班回家的路上,鄭柔的電話打過來了。
“陳先生,陳黎覺得你這首歌還不錯,如果你後麵的內容還能保持這個水平的話,她願意用二十萬將這首歌的著作權全部買斷。”
“啊,知道了,多謝柔姐。”
“嗯,對方的價格就是這樣了。不是什麽高價,但對新晉音樂製作人來說還不錯,具體要不要賣,你自己考慮吧。明天給個答複就行。”
陳鋒隔空點頭,“好的。”
“嗯,那沒什麽事的話我先掛了。”
掛斷電話,陳鋒心中卻並沒有預想中的那樣歡呼雀躍。
明明是一件好事,他不知道這是怎麽了。
二十萬呢,快頂他兩三年的工資,再算上存款,他甚至能在漢州的郊縣首付一套小戶型了。
但奇怪的是,他心頭空落落的,並不滿足與充實。
捫心自問,陳鋒覺得自己並不是一個濫好人。
如果不認識鍾蕾,如果和鍾蕾的關係沒有絲毫改觀,如果昨天沒聽到她的啜泣,那麽陳鋒大約能毫無心理障礙的將這首歌賣出去。
可沒那麽多如果。
他騙不了自己。
世人總有個錯覺,看見惡人過得好,就總以為自己也能輕易的變成惡人,然後比惡人過得更好,隻是自己不屑於變壞而已。
但事到臨頭了,陳鋒才體會到,當一個壞人其實真沒想象中那麽容易。
騙自己看似簡單,但其實又是世上最難的事,這也需要天賦。
傍晚,陳鋒與鍾蕾一道坐在韋斯頓小區門口的串串香店裏。
這頓飯陳鋒請客,算是慶祝賣歌成功了。
不過飯桌上並沒有什麽喜慶的氣氛,反而很沉悶。
一男一女一起吃飯,隻要有一個不擅長和異性打交道的,就很容易冷場,遑論兩人全是如此。
倒也有個好處,起碼兩人反而都很適應這種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