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鋒看得出鍾蕾真正的心思。
她喜歡這首歌,也很想唱。
不是唱小樣的那種唱,而是以這首歌真正演唱者的身份,用她自己的理解來詮釋這首歌的真諦那種唱。
因為這首歌寫的根本就是她,讀懂之後,這對她有著羈絆般的致命吸引力。
所以吃飯時鍾蕾一直在強顏歡笑,口是心非著恭喜。
她很失落,以至於陳鋒說要分她錢時,她才那麽輕易被激怒。
不知不覺,陳鋒在房間裏思索了個把小時,低頭看看表,已是夜裏九點了。
他拿出決定了。
陳鋒摸出手機,找到鄭柔的電話。
“柔姐,打擾了。”
對麵的鄭柔似乎正在吃飯,嘴裏含含混混的說:“什麽事?不是讓你明天再回複嗎?”
“是這樣的柔姐,《乏味》這首歌……”
“不賣是吧?”
“啊?你怎麽就知道了。”
“薇薇說的。如果你沒有當場答應,那多半就是不賣了。並且薇薇還說了,你是打算讓唱小樣那個女生來唱,對吧?”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別人出了力幫忙,但自己卻拒絕了別人的好意,現在被當場拆穿小心思,陳鋒甚是尷尬,竟不知如何回答。
“沒事,你不必介意。薇薇說收歌不是簡單的買賣商品,更重要的是緣分。就像男女談戀愛,不一定長得漂亮就合適,重要的是互相契合。恰如汝之蜜糖,彼之砒霜。”
“在聽小樣時,薇薇就覺得那個聲音的主人才是最適合這首歌的人,陳黎隻是第二好的選擇。”
“相信你在聽過之後也有這種感覺。當然了,我們既然答應過你要幫你,自然不能食言而肥,所以我們沒有與你主動提。現在你自己意識到了,當然最好。”
“陳鋒我再給你透露一件事吧。薇薇還說了,如果你最終決定把歌賣給陳黎,其實她對你會挺失望。因為這說明你隻擅長創作,卻不擅長給自己的作品找到最好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