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萬界瘋人院

第三十二章 狂歡(一)

可能多年以後,法爾科內先生會認識到,自己這輩子做過最值得敬佩的兩件事就是——

第一:那年喝醉後,和布魯斯韋恩的父親打了一架。

第二:讓一個叫帕克的小混混帶領著“羅馬帝國”攻陷了阿卡姆瘋人院。

這兩件事都是近乎於瘋癲的舉動,唯一有點不同的是,和托馬斯·韋恩先生打架是因為酒精作用,而信任老喬伊和帕克……則是僅僅憑借一種直覺。

……

……

哥譚城的太陽又墜落了下去,華麗的燈光竊笑著,一窩蜂的衝進了夜幕,試圖用那光亮吸引著人們枯萎的眼球,順便隱藏起陰暗處的醜陋玩意。

在哥譚市裏住久了的人,總會養成一種很敏銳的直覺,或者說,直覺不夠敏銳的天真家夥,根本無法在這座城市裏活的太久。

總之,在這種物競天擇之下,哥譚的市民們似乎擁有了能夠嗅到夜風裏的危險氣息的能力,所以……今天的街道格外的冷清。

除了“羅馬帝國”的人們……他們套上了看起來最莊重,或者最凶狠的衣裝,拿起了最趁手的家夥,從衣櫃裏翻出自己最寶貴的東西,可能是死去兄弟的項鏈,也可能是正在蹲監獄老爸的一塊懷表。反正他們將自己打扮的無比的榮耀,就像是大戰前的羅馬戰士一樣。

很難想象,為什麽一個個以作惡為生的小混混,會有這樣的榮耀情感。

普通人當然沒有辦法理解,因為他們沒有生活在哥譚,自然無法理解在“罪孽之都”裏,光明和黑暗之間那模糊的界線,無法理解光明帶給人最致命的寒冷,和黑暗中的熱茶與溫暖的被窩。

所以,今夜注定是一場屬於哥譚市的狂歡,為了自由,為了正義或者邪惡,為了錢,或者為了隨便什麽狗屎玩意,總之,今夜即將成為羅馬帝國人們此生中最榮耀的一刻……他們要去攻陷整個哥譚最森嚴,最堅固的城池——阿卡姆瘋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