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五月中旬,經過一段時間的籌備之後,新中國建國以來規格最高的一場審判活動終於在最高人民法院展開。由於最高院在之前並沒有設立正式的法庭建築,因此庭審場所不得不放在北京城外的一處臨時搭建的法庭這裏,雖然屬於臨時建築,但遼寧省的建築團隊還是把最高院的威嚴體現出來了。
另一方麵,這場審判不是過去的那種公審,而且臨時搭建的法庭無法容納太多的觀眾進入,因此隻有必要的人員可以進入現場。影音記錄團隊和多媒體轉播團隊將在法庭周圍設置攝像機和麥克風,以便各地群眾可以從廣播、電視或者網絡上獲取庭審現場的信息。
當天早上九點,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在審判中擔任審判長的沈鈞儒、擔任書記員的梅汝璈以及其他相關人員已經相繼到場。這將是一場具有重大曆史意義的審判,所有參與其中的法律工作者都非常激動,包括此時年紀已經很大的沈鈞儒院長。
押送今天受審的首個嫌犯宋子文的囚車在十幾分鍾後,隨同中央特別犯罪調查小組的成員們乘坐的汽車抵達,各家報社和媒體的記者們在法庭的門口架起攝像機,將信心十足的檢察官段正功和麵容憔悴、垂頭喪氣的宋子文的形象都記錄在了相片當中。
除了法庭現場的人員之外,在臨時法庭建築周圍,有大批的解放軍戰士負責保護庭審現場,這次國家審判是不能出差錯的。雖然到現在為止,原國民黨留下的間諜特務要麽被安全部門抓獲,要麽在台灣解放之後主動自首,遼寧省呈遞中央掌握的建國後發現的特務名單已經全部有了下落,但是中央也不打算就此放鬆現場的安保。
很快,兩名公安戰士將身穿囚服的宋子文從法庭的正門帶了進來,將他安置到被告人席位上。作為公訴人的段正功檢察官則拿著一份厚厚的文件,時不時和身邊的幾位助手小聲討論文件上的內容。而早早來到現場的辯護人史良則一個人在認真地翻閱她之前準備好的辯護內容,以及今天將會用到的《危及國家利益與安全的重大經濟犯罪判決處理意見》這部僅僅隻有幾頁內容的臨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