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橋剛被送到苟家村的時候, 是真的不喜歡苟小河。
又瘦又小,邋裏邋遢,穿著大一號的棉襖, 袖口髒得打油,時不時還要抬起來,蹭一把鼻涕。
髒小孩在他旁邊轉來轉去, 小聲問他:“你叫什麽?”
邊橋不喜歡髒小孩,不喜歡所有不幹淨的東西,耷拉著眼皮不理人。
“我叫苟小河,草字頭的苟,不是小狗的狗。”苟小河自說自話,往邊橋手邊放玩具和零食。
邊橋看他一眼,他吸溜著鼻子, 立馬又去翻出一堆廉價的小玩意兒, 寶貝似的堆在床沿上。
“都給你。”從頭髒到腳的苟小河, 眼睛卻亮晶晶的,試探著拉了拉邊橋的手。
住在苟家村的很長一段日子, 邊橋真的討厭苟小河。
他討厭苟小河的性格, 討厭他睡覺時總往身邊擠, 討厭他那些摟摟抱抱的小毛病, 討厭他攆都攆不走的黏人膩歪, 討厭他總把吃了一半、沾著口水的難吃點心, 往自己嘴邊送。
邊橋討厭了苟小河六年,一直討厭到苟小河的小姨突然回來——像六年前突然把他帶到苟家村一樣,突然又來帶他走。
來來去去, 從沒人問過他願不願意。
邊橋當時去問了苟小河, 是不是要讓自己走。
他心裏生出來一點兒朦朧幼稚的念頭:如果苟小河不舍得他走, 他也不是不能留下來。
反正大人們也不在意究竟把他養在哪兒。
結果苟小河知道他要走,隻難受了一小會兒,然後就變得很高興。
他讓邊橋走,說城裏有好吃的好玩的;說他們班主任的小孩就在城裏上學,成績本來稀巴爛,現在變得特別好;說城裏一定有城裏的好處,不然村裏的大人為什麽都要出去打工;說邊橋既然是城裏的小孩,就該回到城市裏生活。
邊橋的性格裏天生帶著執拗的成分。
他討厭一個人就一直討厭,說了不會再回苟家村,就真的不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