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事重重,林歲歡被領進了宋禦家的大房子。
好家夥,短短幾個月這哥們直接住進了市中心的大平層,寸土寸金相當闊綽,就連以前林家想要買這裏的房子都要掂量掂量。
他感歎著物是人非,風水輪流轉,自己真是旺前夫,剛離婚他就暴富了。
宋禦現在名氣大,一個月在家住也不超過三四天,每天都在坐飛機前往各種劇組和拍攝現場的路上。
這房子一看就是不怎麽住人,像極了在傳單上設計好的樣板間,冰冰冷冷顏色統一,宋禦在廚房裏找了半天才找到喝水的杯子。
熱了一杯牛奶給林歲歡喝。
“嘿嘿,謝謝啊…你竟然還記得我愛喝這個……”他伸手接杯子,忘了自己胳膊剛縫了針,麻藥過了抬手就疼,倒吸一口涼氣,眼尾紅紅的:“算了,我一會再喝吧。”
林小少爺有這麽個習慣,從小到大睡前必須一杯奶才能入睡,明明是個樹莓味的omega,卻因為從小被牛奶醃入味的緣故,抱著總有一股奶香味,混合著信息素的時候像極了一種草莓甜奶昔。
宋禦沉默不語,又到廚房裏找了吸管,讓他嘬著喝。
兩個人太久沒見,實在是生疏。
“外套脫了。”宋禦拿著酒精棉球準備看看他的傷。
林歲歡眼睛瞪得像銅鈴,捂緊自己的大棉襖:“我警告你!你!你輕點……”
他不敢大聲說話,胳膊不伸出去就要被拽疼了,隻能順著男人的意思來。
以前,小少爺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就連吃完飯的碗筷都不用親自放在水槽裏。
現在呢?十個手指頭上大大小小還真有傷,指腹部有一層薄薄的繭,本以為胳膊是小傷在醫院宋禦也沒有看,現在一看紗布底下至少從肘關節向下十厘米的打口子,縫了幾針更腫,碘伏的顏色沾染看著也更加可怖。
一時之間,宋禦張嘴想要說的責備掛在嘴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