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太多了,就像你說的,大家要團結起來力量大。可是每個人都有想法,也不見得都錯。如果光靠講道理說服不了對方的話,可能就要采用武力了。我這麽說不是想嚇唬誰,隻是想給你提個醒。現在外麵就是個大叢林,怪物、幸存者都是叢林裏的生物。這座叢林中暫時沒有法律、沒有道德,有的隻是大自然最基本的規則。群居動物裏總是有首領和階級的,人也一樣。剛開始一個人、兩個人、三個人可能還會相安無事,隻要群體擴大立刻就會衍生出一大堆問題。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物競天擇……不管用什麽詞匯形容,其實說的都是一個事兒,物種和物種之間需要鬥爭,比如咱們和怪物、野生動物就是天敵,隻能一方完全碾壓一方,不存在和平共處的可能性。物種內部也是要鬥爭的,爭奪話語權、爭奪決策權、爭奪分配權……更悲觀點說,如果幸存者數量不夠多,說不定還會爭奪**權……嘿嘿嘿……”
為什麽?洪濤覺得但凡能問出這個問題的就可以算成糊塗人了。您活了幾十年,上了至少十多年學,愣是連人類本質都沒搞明白,都學了些啥啊。
自己除了記憶之外,確實算不上啥大能人,更不是哲人,可是在認清人類到底是個什麽玩意方麵多少也能算個專家了,主要是經曆的太多。
“……那我們該怎麽辦?”啥大自然的基本規則,進化論之類的東西,初秋確實不太懂,但當售樓小姐也不是沒有競爭、沒有爭奪,這個道理倒是能聽明白。
尤其是**權這個事兒,有關動物的紀錄片裏常演,確實是那麽回事兒。猴群裏有**權的往往隻有少數,其它猴子每每會因為這事兒打的頭破血流。
人類可能不會像猴群那樣粗糙,主要是男人好像沒公猴那麽能幹。但在其它方麵人類和猴群好像也沒什麽不同,整天為了誰先吃口最香的食物、誰能睡最好的樹幹、誰說話算數、誰霸占的地盤大爭得頭破血流、不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