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的所謂“惡魔”,皮膚都很堅硬,我並未見過真正的犀牛,但惡魔皮至少與犀牛皮相當。如果槍彈未命中要害,很難傷害它們。
拉米亞聲稱的神劍彈卻能輕易穿透皮層,殺死惡魔,這固然與她從不落空的精準槍法有關,但這神劍彈也絕非凡物。
我又去引誘十二點的惡魔,那是個塊頭更大的,兩米多高,也是白色。我隻遇見過白色和紅色的惡魔,似乎後者是前者的主人,紅色惡魔是拾荒者口中的魔頭,是恐怖電影中駭人的怪物,鮮有拾荒者能從紅色惡魔手下全身而退。
我將那白色惡魔引向拉米亞方向,但當我轉過隔離牆時,三點鍾方向的兩隻惡魔竟然也出現在不遠處。
我於是跑得比狗還快。
我離拉米亞藏身的樹約有三百米遠,但是這該死的地形再坑人也沒有,好幾棵樹長在道路兩旁,樹枝斜著伸出,形成了小樹林,我看不見拉米亞,拉米亞想必也看不見我們。
一隻惡魔加速衝刺,我幾乎聽見它的喘息聲緊貼在身後。它揮手抓我,好在惡魔的上肢比例比人類短一些,它沒能抓住,但它的指甲劃破了我的肌膚,我聽見自己慘叫,我失去了平衡,在跌倒的一瞬間,我喝下了“阿蒙之水”,然後立即跌跌撞撞地翻滾開,幾秒鍾後,三隻惡魔包圍了我,但我已經半透明了。
白色惡魔並不聰明,它們又愣了一小會兒,直至我完全透明。我在匕首上塗了毒蛇之血,手臂一長,刺瞎了一隻惡魔,在它大吼聲中,另兩隻不斷扭動腦袋,發出威脅的叫喊。我瞄準了很久,又刺瞎了一隻,剩餘一隻腦袋動得像撥浪鼓,我兩次未能刺中,還被它亂舞的指甲擦破了皮,第三次總算得手。幾分鍾後,它們全都毒發身亡。
我急忙伸出手指,攪動喉嚨,把剩餘的藥劑全吐了出來,我停止了流汗,一天一瓶阿蒙之水劑量過度,我承受不住,心髒可能會停跳,能嘔出來點兒是一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