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大幾十萬兩的貿易額做保證,還有共同的敵人,密約的隱秘性是可以確保的。
密約簽訂之後的各種公約,則就是一些意義不大、對雙方都不會產生太大影響的。
一份《禁止本國奴隸公約》,法國雖然搞奴隸貿易,但是本國沒有“奴隸”,加之法國的土地肥沃,實際上也很少有人往美洲跑去做契約奴,就算有,換個名:契約長期雇工就是。
這個主要輸締約國雙方不得將締約國成員的國人當成奴隸買賣,算是有些用。
還有一份《海員救助公約》,其實也就是做做樣子,此時並沒有太大用處。
大順無非是想要借著這個機會,嚐試著參與一下如今的國際政治,走一個雙軌體係。
對傳統朝貢範圍之內,保持朝貢體係。
對傳統朝貢範圍之外,保持平等外交。
和劉鈺所設想的,並不一樣,全程關注著這一次中法談判的皇帝,有自己的想法。
劉鈺想的,是奪取南洋,這一點皇帝既然動了荷蘭香料的心思,自然是同意的。
但劉鈺看到的,隻是攻占馬六甲之後方便查稅,控製貿易的主動權。以及後續奪取棉花產地孟加拉為工業革命做準備,免得大順棉吃人。
皇帝看到的,卻是馬六甲是一道天然的城牆,可以把天朝和外部世界隔絕開的天然城關。
到時候,可以將對外貿易的口岸放在馬六甲,隔絕西洋人在內地的影響,尤其是隔絕天主教的傳播,以及一些“無君無父”之言。
到時候,在馬六甲海峽之內,搞新型的朝貢體係,繼續當天朝上國,確保國人和日本越南等隔絕西洋人的影響。
對外,則以馬六甲海峽作為窗口,盡可能保持和西方的交往,也能做到一旦局麵超出了自己的控製、威脅到了皇權和統治,就要關閉,從此之後關上門過小日子,繼續當天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