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舉著槍呢?”崔斯特看見格雷福斯拿著一杆大槍對著自己,嚇得臉色都發白了。
隻要格雷福斯輕輕按下扳機,他的這張帥臉就會散得滿地都是。
“剛才我又想了想,就這放過你實在太便宜你了,所以你還是下去見胡母吧!”
根本不給崔斯特拖延時間的機會,格雷福斯立刻扣動扳機。
崔斯特被嚇了一跳,但也僅僅隻是嚇了一跳,因為槍裏沒有上膛。
“算你走運。”格雷福斯放了下槍。
“胡母在下,你嚇死我了。”崔斯特重重緩了一口氣,有那麽一瞬間他真的感覺自己要去見胡母了。然後他看向格雷福斯手裏的大家夥,嘖嘖感歎:“好家夥,你坐個牢還把武器升級了。”
格雷福斯給他說得吹胡子瞪眼:“這寶貝是我從獄卒那裏搶來的,你知道我給她起了什麽名嗎?”
“什麽名字?”崔斯特不知道格雷福斯葫蘆裏賣的什麽藥。
“命運。”格雷福斯得意的說。
好家夥!
崔斯特管自己的傳送魔法叫命運,而格雷福斯給槍起了同樣的名字,殺人之心昭然。
“說實話,這個名字和我這種瀟灑的人比較搭,跟你是一點兒也不沾邊。”崔斯特嘴硬道,反正格雷福斯也沒有子彈。
“嗯,崔斯特·費特這稱呼也挺蠢的,哪個不開竅的蠢貨會起這種狗屎名字?”格雷福斯同樣還以顏色。
“你不覺得比我的真名好得多麽。”崔斯特大笑著說。
“那倒是,托比厄斯。”
“別提那個名字!”
舊時光如在眼前,這些都是老習慣了。
兩人坐下來聊了一會兒,等到人們都睡著了之後,崔斯特對格雷福斯說起了正事。
“馬爾科姆,我們是不是該逃走了?”
崔斯特從來都沒想著給卡恩老實打工,如果在半途中給他發現了逃跑機會,他一定不會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