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襲大笑:“不能這麽說。你有資源,你有貝蒂和錢,也有人手。我猜想禮帽與葬禮有關,禮帽有象征意義。我們再推測彈炸客的思維,為了金錢嗎?”
波比道:“未發現有人可以盈利。”
梁襲道:“十有六七是因為正義感。第一起,目標是一個流浪漢,是一個警示,他並認真對待流浪漢。這種人是什麽人呢?不是普通人,普通人如我會看不起流浪漢,但不會鄙視他們,把他們看做垃圾,看成社會的蛔蟲。。第一種,極端思想,這種人非黑即白,沒有自我觀點,不尊重事實,無比強硬捍衛自己的想法。這種人成不了大器,我不認為這類人有智商搞出一係列案件出來。”
梁襲道:“第二種,經常接觸與了解流浪漢的人。擺事實來所,倫敦社會保障不差,為什麽還有流浪漢呢?流浪漢是什麽群體組成?看德爺在流浪漢臥底60天紀錄片就知道,大部分人是癮君子,酒、麵粉等。他們會攻擊落單弱者,如同女性,老人等。簡而言之,他們對社會隻有索取,沒有貢獻,還會製造麻煩與混亂。更甚成為麵粉商的臨時送貨人,或者意黑的臨時打手。”
波比道:“第二類人符合自認為正義的人心態。”
梁襲點頭。
波比道:“但第二枚彈炸死者多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律師。”
梁襲道:“第二枚彈炸目標是女律師,他沒有預估到女律師會舉辦生日聚餐,也沒有想到女律師會當眾拆禮物。我相信殺死其他人不是他本心,不過我認為他也不會太在乎。”梁襲內心認為第一枚和第二枚彈炸存在一定的邏輯矛盾,但現在隻能這麽解釋。
波比問:“經常接觸流浪漢的人是誰?”
梁襲道:“在本案關聯的人中隻有一位:蘇特。他是道路與交通部門探員,日常和道路打交道,包括了橋梁等。日常接觸流浪漢的機會非常多。”倫敦也驅趕過流浪漢,不過屬於軟性驅趕,警察不能趕走人,但是可以清理他們放在公共區域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