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重生北魏末年

第二百零七章 硝煙再起

人頭稅一直存在,其區別不過是按人、還是按戶來收取。

漢朝將人頭稅分為兩種,其一是對成年人征收的算賦與對兒童征收的口錢。

及至漢末,因連年征戰,人口凋零,曹操為了鼓勵生育,對人頭稅進行改革,由按人收取改為按戶收取,即為戶調。

北魏以及東、西兩魏所奉行的租調製中的調,指就是按戶收取的人頭稅。

東西兩魏戶調承襲自北魏,為一夫一婦每年交帛一匹;男子年滿十五歲未婚,每四人出一夫一婦的戶調,即交帛一匹;

從事耕織的奴婢,每八人出一夫一婦的戶調;

耕牛二十頭,出一夫一婦的戶調。

產麻的地方繳納麻布,數額與納帛相同。

此外,還有雜調,根據需要隨時征調。

交納的這些戶調,有一半是中央收入,十分之二為地方收入,十分之三為官員俸祿。

按戶收取與按人收取,在均田製的背景下,存在巨大區別。

按戶收取,當孩童年滿十五,需要承擔戶調時,他們已經可以分配到田畝,獨立成戶,因此民眾根本無需承擔多少養育成本。

秦漢時期按人收取,則每年都要為孩童上繳一筆稅款,這無疑能夠控製民眾毫無節製的生育欲望。

王朝的奔潰,除外敵入侵以外,許多都是人口增長與土地兼並導致人地矛盾。

均田製抑製土地兼並的效果,也是高澄暫時放棄在土地政策上緩解人地矛盾的原因。

這就是這一時期,最適合的土地製度。

楊愔所言是要在統一之後改革稅製,等天下平定了再控製人口。

但在高澄看來,東魏兩千餘萬人口足以支撐他統一南北。

而改革稅製,同樣能夠為財政增收。

即使現在立馬改革財稅,受到影響的是十五年後的丁口數量,高澄不認為東魏在這樣的優勢下,還需要花費十五年的時間混一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