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容海搖了搖頭,仔細為莫櫻桃解釋道:“你可知道,這已經是二十四年前的案子了。當年你就沒告成,如今你拿什麽為證,來扳倒這個案子呢?再者,當今天下賣兒賣女的不計其數,我到哪裏去找你的孩子?”
“我不求翻案,也不求好名聲。我隻要那三個畜生不如的家夥死!什麽罪名都行,沒有罪名也可以!”櫻桃說的這兒的時候,陣陣陰風席卷,吹得那一尺長的火苗獵獵作響。
“再就是我兒子……”說到這兒,莫櫻桃的聲音陡然柔和下來,“我偷藏了一隻我母親的釵子,釵頭是西域傳過來的紋樣,在中原是極為少見的。我曾把那支釵花燒熱了,在我孩兒的左腿根上烙了一個疤。二十四年了,想來那塊疤也淡了,但是那個紋樣絕不會錯,我可以把簪子給大人。”
姬容海心想,這女子當時應該就已經瘋了。要不然誰會在才出生的嬰兒腿上烙一個標記出來?怕丟了?這又不是牲口!
雖是如此,該怪誰呢?姬容海仍舊覺得這個姑娘可憐,也就雙手抖著,從莫櫻桃的手裏頭接過這支簪花。這支簪花由黃金打造,鳳頭確實是不大常見的圖樣,是一隻抽象且剛健的鳥,瞧不出是什麽品種,正振翅欲飛。鳥身上的紋路是一條條細線,不是羽毛紋樣,的確是十足少見。將它烙在腿上的,怕是天下也就這麽獨一份了。
但他也不能上街扒人家褲子,看大腿上有沒有疤去。別人非得當他這個狀元公犯了癔症不可。
“你已然是亡魂了,自是無需講謊言於我聽,我信你是有這麽大的冤屈。”姬容海撚著這根簪子,愁色也是爬上了眉頭,“你說我斷了你的念想,你就要變化成惡鬼,我不應當這麽說話。但我也不能哄騙你,這有悖於我的本心。實話實講,這兩件事我都不能承諾一定幫你辦到,但我向你保證,我姬容海,一定盡力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