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寡婦女

第24章

依照《民律》,守誌之婦雖然不能繼承丈夫的遺產,卻能擁有立嗣權和監理權。

隻要潘二娘為丈夫守誌,她便可以名正言順的打理丈夫的財產,甚至可以一直拖著不立嗣,等到她死的時候,才立下嗣子,這樣一來她就變相的占有財產,雖然她的女兒作為一介養女,拿不到一分錢,可至少她在世時能衣食無憂,還能私下貼補女兒。

如果潘二娘性子強硬,手腕高明,或者母女倆稍微有點靠山,有人撐腰做主,這就是最好的選擇,可惜以眼下的情況來看,完全行不通。

那麽就隻能選擇立嗣了。

原本依照修訂後的《民法》,潘二娘和容真真完全可以正當的繼承財產,然而律法隻是紙上冷冰冰的條文,如果官員與宗族沆瀣一氣,作為勢弱的女子,基本沒可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無論是《民法》還是《民律》,隻要強勢方不遵守,它就隻是廢紙而已。

趙誌漫不經心的吹了吹茶沫,並不把容真真的一番話放在心上,就算她在《民律》中找到自己正當繼承財產的條文又如何?他不承認,宗族不承認,那就是一句空話,

然而他沒有想到,容真真已經暫時放棄了繼承權。

“如果我沒有記錯,守誌之婦女能為亡夫代立嗣子,且立嗣權優於其餘親族。”

趙太太聽了,幾乎忍不住譏笑,她綿裏藏針道:“老大媳婦這回不改嫁了?”

語調雖然柔和,可裏麵的嘲諷卻一點也不輕,潘二娘臉臊得通紅,羞恥得又要落淚了。

容真真溫聲道:“您守寡這麽多年,不也沒改嫁嗎?”

“我一生堅貞,怎麽可能改嫁。”趙太太還頗有些自傲。

“哦,那我記錯了,原來您之前沒跟過別人啊。”

趙太太臉一下子就黑了,她原先是被養在外頭的外室,出身是隱痛,這些年來也沒人敢在她麵前提這個,不過容真真可不管她的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