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到底多缺錢呢,這個從崇禎朝加征的“明末三餉”就能看出個大概。
崇禎元年,加征遼餉,循萬曆四十八年舊製,天下田,每畝加征銀九厘,每年加征稅銀五百二十餘萬兩。
崇禎三年,再加遼餉,每畝再加征銀三厘,每年再加征稅銀一百七十餘萬兩,遼餉累計至每年七百餘萬兩,自此成為定製。
崇禎十年,加征“剿餉”,每畝再加征銀六厘,每年加派稅銀三百四十餘萬兩。
崇禎十二年,又加征“練餉”,每畝再加征銀一分二厘,每年加征稅銀七百餘萬兩。
也就是說,到崇禎十二年,每年加征的三餉累計起來就是一千七百四十餘萬兩,再加上原本就有的四百餘萬兩稅賦,從崇禎十二年開始,朝廷每年征收的稅賦累計達到二千二百餘萬兩!
遼餉、練餉、剿餉,等“三餉”的加派,成了崇禎一生的最大汙點和罪證,為此他可謂背上了千古罵名。
要知道,天啟朝,稅賦最高的天啟六年也就五百五十餘萬兩,崇禎朝,一年就是二千二百餘萬兩,如此橫征暴斂,到底為了什麽?
天啟朝總共才那麽點稅賦,魏忠賢還能“摳出”三百多萬兩為自己修築陵墓,還能加封親族十七人,賞賜此財物總計達四百餘萬兩。
崇禎朝稅賦如此之重,但是,到崇禎十七年,崇禎還是窮的跟京城官員借錢,這又是為什麽呢?
難道是因為崇禎驕奢**逸,天天花天酒地,頓頓酒池肉林嗎?
不是,崇禎相當的勤儉節約,他當朝十七年,甚至宮殿都沒修繕過一次!
崇禎之所以這麽缺錢,是因為軍費支出太大了。
崇禎三年,後金皇太極率軍突襲京城,京畿震動,生靈塗炭,大明各地四十餘萬大軍進京勤王,不加征稅賦,這麽多人吃什麽?
崇禎十年,又是皇太極率軍入寇,破昌平等十六城,崇禎急調盧象升率軍馳援,以致農民起義軍沒人壓製。